第03版:要闻

提升安全水平!电动自行车将有新标准

记者 王硕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9月20日   第 03 版)

本报讯(记者 王硕)9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和现行标准相比,此次修订主要做了哪些改动?如何推动电动自行车产业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有关负责人进行解读。

我国是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大国,社会保有量超3.5亿辆。电动自行车已成为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伴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行业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违规改装现象普遍、存在安全风险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有关负责人说,本次标准修订工作将有利于防范火灾事故、减少交通安全隐患、满足消费者日常出行需求、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基本原则。与现行标准相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改进和提升:

一是提高防火阻燃性能。完善了电动自行车所用非金属材料的阻燃要求和试验方法,限制塑料件使用比例,从而降低火灾风险、提高消防安全性能;同时要求整车编码应采用耐高温永久性标识,便于加强全链条监管和火灾事故溯源调查处理。

二是更好保障消费者骑行安全。优化了电动机额定功率和最高转速的测试方法,有效防范车辆超速行驶现象;同时加严制动距离要求,减少碰撞事故发生。

三是满足消费者日常出行需求。将铅蓄电池车型的整车重量限值由55kg放宽至63kg,提升实用性;允许生产企业根据车型设计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安装脚踏骑行装置,有利于节约生产成本,也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车型选择。

四是防范非法改装行为。从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三个方面完善防篡改要求,确保实现充电器、蓄电池、控制器之间的互认协同,大力推行“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不给非法篡改留空间。

五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提升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同时增加北斗定位及通信功能要求,方便消费者实时了解电动自行车所在位置、电池状态等安全信息。

此外,新标准正式实施后,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生产、销售或者提供。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妥善的解决办法,鼓励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自然报废、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将现存的老旧电动自行车逐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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