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明确提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监护人等过错方应当根据各自过错情况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为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游戏服务时消费行为所产生的一系列纠纷给出了规范意见。
一直以来,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充值问题都难以得到合理解决,团体标准的发布无疑为这一难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然而,厘清权责仅仅是第一步,如何让青少年不再沉迷网络游戏则是各方更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监护人要承担起对青少年的引导教育。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其言传身教、行为示范对青少年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家长应了解网络沉迷的危害,并学会如何与孩子有效沟通,引导他们正确使用网络。家长可以通过与未成年人创造共同话题建立彼此间的信任,例如,积极融入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的世界,在共同游玩的同时,既能增强亲子关系,也能有效引导未成年人理性看待网络游戏,防止沉迷其中,还能监督未成年人在游戏中的消费行为。此外,家长要及时关注孩子心理和情绪的变化,防止其因网络游戏而陷入孤独、焦虑等不良情绪。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成熟且合理的防沉迷机制。作为行业的主体,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积极响应政策要求,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在设置游戏时长限制、消费额度限制、实名认证等防沉迷机制基础上,应当进一步完善游戏时长提示、充值渠道等限制,在游戏界面要予以明确且充足的提示信息,确保未成年人能够有所关注。在技术层面应当对未成年人的游玩时间、充值金额等做好限制措施,让未成年人无法独自跳过监管范围,确保其游玩合理可控。同时,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还应加强对游戏内容的审核,做好游戏分级,避免含有暴力、色情等不良游戏元素对青少年造成负面影响。
除此之外,学校也要建立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技术的培养机制。在如今互联网技术日益普及的时代背景下,学校可以通过开设相关的网络素养课程,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网络使用观念。同时,还应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和娱乐时间,培养其自律意识。此外,学校还可以利用校园资源,为未成年人举办网络知识竞赛、网页设计比赛、编程课程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力,不仅可以丰富在校未成年人的课余生活,还可以提高他们正确使用互联网技术的综合素质,使他们在网络世界中找到更多的乐趣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