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问题是人类历史和现实世界的重大问题之一。当今世界,宗教信仰自由是各国制定宗教政策所秉持的基本共识和共有原则。但如何真正实现宗教信仰自由,各国、各民族都有各自不同的制度路径。长期以来,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借助传媒和学术优势,营造出“西方式的道路和制度是世界最优”的舆论氛围,一定程度上遮蔽了中国制度同样具有的先进性。对此,我们宗教界应有清醒的认识,要用鲜活真实的切身感受,讲好中国的宗教故事。
一、中国有着多宗教并存、政教分离的悠久传统,为宗教的生存提供了温和健康的外部环境。
在中国历史上,国家政权很早就脱离了宗教色彩。从西周起,国家意识形态就开始趋向世俗实用,与神权政治渐行渐远。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国教传统在此后两千多年的中国历史上也很少出现。中国两千多年明确记载的历史中,主流是政教分离、多宗教并存。这一历史事实和传统,造就了中国宗教保持原初精神本色、遵循学理发展规律、不因强权干涉而人为篡改的纯真基因。对于宗教信仰者而言,宗教的根基在于其非人为性,人为炮制教义是宗教的天敌。在中国历史上,国家政权历来不干涉宗教内部教务,对宗教采取宽容并包的政策;也没有出现过全国性政教合一的制度。这是一种极为珍贵和优良的传统。正因此,中国没有发生过残酷的宗教迫害和大规模的宗教战乱。各宗教总是以和平、自然、自发的方式发展,能够永久保持原初纯正的教义和精神。
二、中华传统文化和而不同的包容性,为宗教的本土化提供了丰沃土壤。
中国传统政治上的政教分离、对宗教兼容并包,与文化上“以和为贵”“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核心理念相辅相成,促成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包容性。众所周知,中华传统文化是包含了儒、释、道等主脉文化和各地域民间支脉文化、各民族亚文化混而为一的文化熔炉。且这种文化熔炉始终有着自己一贯和系统的主脉及特色,绝非简单杂乱地容纳,而是有强大的“吸”“化”机制的文化主体。因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人伦道德特性并不只有建设社会秩序这一种实用功能,它还有超越的一面,自古以来就与“天道”紧密相连,并未缺失信仰支撑或超越维度,因此并不是悬空玄乎或空洞无根的道德体系。直到今天,大部分国人在道德追求和人生价值寻求上,也都保有着超越的维度。正因此,中华传统文化不仅能广泛吸取各种经世致用的知识体系,也能与各种信仰相沟通、相补足。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伦理道德秩序、个人修身养性为文化主线的框架下,各种地域文化、外来文化、宗教信仰都能在这个文化熔炉中找到根本共识和一致方向,从而做到和谐共存、美美与共。以伊斯兰教为例,中国伊斯兰教的“回儒”文化特征,就是伊斯兰教义与儒释道各家伦理(教义)在各个层面对话、沟通和交融的结果。“回儒”不仅是中国伊斯兰教的特色,也是儒家伊斯兰式的一种表达,更是宗教中国化的一个成功案例。这种文化现象与中华传统文化内涵丰富、学理深厚、思想普适等特征是分不开的。
三、中国宗教历来是社会公共事务的辅助力量,并在公益事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如上所述,在我国,宗教几乎从不主导国家社会公共活动,展示出其固有的出世的一面;而在社会公益活动中,宗教往往发挥正面的辅助作用,不论是在抵抗外侮、拯救国难的危急关头,还是在扶危济困、应对灾害时,宗教往往表现出入世的另一面,给社会带来精神抚慰、心理疏导、物资救援等正能量。这是我国宗教的好传统,同时也为宗教自身的良性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守护。
总之,在中华传统文化的浸润下,各种宗教在我国能够良性发展,扬长避短,并与本土各种文化相得益彰,其中的丰富内涵和感人故事足以让我们自豪,足以让我们以自信的姿态与世界各宗教同仁取长补短、平等互鉴,共同走向人类的未来。宗教界人士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中国宗教故事,不断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伊斯兰教协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