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教育在线

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中央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主任骆沙鸣: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立法执法都在凝聚共识

本报记者 徐艳红

《 人民政协报 》 ( 2024年04月10日   第 10 版)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中央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主任骆沙鸣参与了这项立法的调研协商推动工作。他表示,《条例》出台涉及许多保护相关方和利益相关方,多次征求意见、千呼万唤始出来。

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每年都会围绕若干课题开展民主监督和监督性协商,这也是资政建言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有效形式。2019年,作为台盟界别的全国政协委员,骆沙鸣参加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的调研,调研组先后赴广东、贵州开展重点协商议题调研。他们先是来到深圳腾讯等企业,调研网络生产服务商及游戏制作商如何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之后又到贵州贵阳的社区和农村学校对留守儿童如何防范网络沉迷进行调研。

调研中,骆沙鸣发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存在不少问题,如网络中充斥着低俗色情、血腥暴力、炫富拜金等有害信息;网络欺凌、人肉搜索等现象频出,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网络沉迷问题也是未成年人面临的严重问题,不仅会影响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此外,一些人利用网络教唆和引诱未成年人实施暴力、诈骗甚至自杀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安全;农村未成年人和住校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风险同样值得关注;许多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短视频等虚拟世界,影响了他们的学业和身体健康,导致社交障碍和心理问题。

骆沙鸣还发现,未成年人在遭遇网络侵害或网络欺凌后往往担心被责罚而不愿意告诉家长,导致他们可能越陷越深。“家庭是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中最重要的场域之一,家长要关爱子女,并以身作则给孩子做好榜样,避免网络不良习气,帮助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网络行为习惯。”

结合调研,骆沙鸣后来在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上作了题为《依法创新 三社联动 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效益》的发言,发言中关于社区、社工、社会组织联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建议被吸纳到《条例》里,作为政协委员,骆沙鸣的成就感满满。在他看来,《条例》为未成年人成长穿上一件法律马甲,让未成年人的一些敏感的个人信息得到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正当网络应用权利得到保证、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更加清朗、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社会氛围更加良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社会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更加健全。

《条例》已正式实施,骆沙鸣认为,当下最关键的是要加大《条例》的普法和执法力度,“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自我保护、辨别是非和自我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的素质教育内容,限制未成年人网络消费数额等都非常重要。”

“网络使用能力”是未成年人养成社会人格、提升认知能力、融入同辈群体、促进社会交往、推动社会化的必要途径。骆沙鸣建议,要通过《条例》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网络使用能力。希望这些主体切实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并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要重视学龄前儿童的上网管理和教育,帮助孩子从触网之初就养成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扣好触网的“第一枚扣子”,重点将上网技能、防止沉迷、自我保护、信息甄别等能力作为必修课,构建系统的网络素养教育体系,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网络法治素养,还未成年人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2024-04-10 本报记者 徐艳红 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中央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主任骆沙鸣: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60263.html 1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立法执法都在凝聚共识 60,26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