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从长远看对我国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强国目标和民族复兴伟业意义重大;从当下看是我们应对有效需求不足和部分行业产能过剩这一供需结构性矛盾的重要抓手。”全国政协委员、台盟天津市委会副主委孙昌隆表示,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人类经济形态的又一次飞跃。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也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先立后破”原则。
针对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孙昌隆举例说,如数字供给和数字需求不平衡问题,一些数字需求得不到有效挖掘和满足,一些数字供给则过度或与数字需求无法实现同一层面对接。再如数据资源发展的不平衡问题。当前归集起来的数据规模还是偏小,还有大量碎片化、异构型的“无主”数据游离在互联网上,没有得到聚合和利用。数据得不到有效分类归集清洗确权等,就不能成为真正的资源。在数字政务领域,还存在着较为突出的政务数据质量问题,数据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亟待提升。此外,目前我国数据运营主体中,一些互联网平台类公司存在过度收集使用数据并借此建立市场垄断等无序发展问题。
“我国需要建立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上位法。”在孙昌隆看来,在促发展和保安全方面,当下的实际情况是我国网信部门更加侧重于保安全。实践中,我国一些地方出台了侧重于促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如北京、浙江、广东、湖南等地发布的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这些地方性法规在实践探索中亦需要上位法的支撑,而我国目前尚缺乏产业促进与创新保护层面的专门立法。
为此,孙昌隆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推动数字供给和数字需求的高水平动态平衡。在挖掘数字需求方面,可以由国家和地方主管数字中国建设的相关部门,在推动数字社会和数字政府建设中,对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发布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案例方式加以推广。同时通过平台建设、技术支撑等多渠道多层面提升数据质量;国家层面,通过制度和体制机制建设,站在全国统一大市场角度,通过购买服务或购买数据的方式,对各互联网平台公司的海量消费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把握消费前沿和消费动向,为制定促消费政策和建立扩大消费长效机制提供依据;垂管层面,通过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和激励引导,促进各地方网信部门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利用自身技术、信息、政策、人才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切实将数字化发展摆在本地区工作重要位置。同时工信部门在有效实现央地产融平台协同的基础上,通过硬科技属性评价、科创板上市培育以及地方配套政策激励,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为企业增资增信,为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支持。
二是加快数据资源体系建设。以市场化为导向,加快构建数据资源的基础性制度。加快构建保障数据资源顺畅循环的产权制度、计价制度、流通和交易制度、收益分配制度、治理制度,为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中国建设构建制度保障、建立制度优势;加快形成我国超大规模数据资源优势,以塑造国际竞争新优势。加快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聚焦加快建设中央、省(区、市)和区(县)综合性政务数据平台,以及平台间的数据共享和治理协同机制以及高效安全的运营机制;加快推动我国数据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形成我国国家级数据市场、地方数据交易市场体系,同时推动上海临港国际数据港建设和上海数交所的国际板块建设,在实践中探索、引领数据国际化交易规则的制定,以利于形成国际化数据市场。
三是探索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加快推进数字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以目前已有的一些数字经济促进法专家建议稿为基础,可以先出数字经济促进法征求意见稿,后期通过修订方式加以完善。
在数字经济立法中要着重加快立法保护我国数字企业“走出去”。一方面认真研究各国数字经济发展方面特别是数据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在我国立法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我国数字企业核心算法等核心利益,为我国数字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