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文化传播的重要内容和保障,对于更好发挥法治在全社会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深入推动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共识,持续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新时代法治中国、文化强国建设,正当其时。为此,建议:
注重法治文化理论研究,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组织法学专家和实践工作者深入研究,推出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促进法治文化研究成果推广和应用。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法治文化智库建设,开展法治文化科研教学,支持有条件的单位自主设置法治文化相关二级学科硕士点、博士点。
注重法治文化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从战略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统筹规划,特别应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由政府主导的公益社会事业,通过各类活动引领、项目推进、产业培植等方式,不断加大人财物等方面投入。
注重法治文化实践养成,持续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通过近40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同时,也要注意到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不均衡、地域和民族特点存在差异性、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加强,特别是数字领域、绿色领域等新动能飞速发展,对法治文化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我们要积极应对,以“知、悉、会”为出发点,更加注重分层、分类,均衡推动法治文化实践养成。着眼青少年、农民等群体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特点,着重培养了解法律基本常识;着眼国家公职人员等群体工作生活特点,着重培养熟悉法律基本规定;着眼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群体,着重培养会用法律重点条文。
(发言人系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吉林省委会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