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快发展有规模有效益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等新能源。地热能既是储量丰富、清洁低碳的可再生能源,又是稳定可靠的本土能源。我国广袤的国土之下赋存着丰富的地热能,开发利用地热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指示,推动能源转型平稳过渡的重要举措。
中国地热发电发展相对缓慢。我国适宜发展中深层水热型地热发电的地区主要在青藏高原及其边缘地区,投资成本较高,且在发展初期未得到类似风能、太阳能发电的价格补贴,地热发电规模较小,增长缓慢。建议:
加大资源勘探力度,构筑产业链发展资源基础。建议调动多方积极性,提供资金保障,积极支持勘探工作。完善地热储量评审体系。参考油气资源储量评审机制,落实国家及地方地热储量评审主体,形成完善的储量评审体系,针对地热能储量进行评审,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协调自然资源部、能源局等部委,组织建设我国地热资源勘探数据库,收集、汇总全国地热能勘探相关数据,并定期更新相关数据,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地热管理涉及能源、自然资源、水利、住建等部门,不同省份地热管理规定“一地一策”,应推动出台“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办法应明确管理分工,促使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管理。此外,办法应对于探矿权以及采矿权办理、开发规划、监督检查、市场制度、法律责任等基础性制度予以明确,推动地热能勘探、开发、利用纳入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
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体系。总体来看,社会各界对于地热能还没有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对地热产业支持和区域整体推动力度不足。一方面,与煤改电、煤改气的政策支持和补贴力度相比,各级政府配套出台的地热专项政策明显不足。另一方面,不同地区对于地热供暖征收的资源税、矿权价款等费用未形成规范标准。建议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新建地热能项目、地热替代既有燃煤锅炉项目以及农村散煤替代工程,给予一定比例投资补贴。对于地热供暖项目,以热量(冷量)为单位补贴。同时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完善价格机制,支持地热发电与其他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