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了山西省约60%非新建养老机构消防难题,解决了多年想解决而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在全国率先制定发布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为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在养老设施的前期规划、中期实施和后期规划验收等工作提供了标准依据。”近日,在山西省政协召开的“加快完善山西省基本养老服务设施”重点提案协商督办座谈会上,省民政厅、住建厅等部门负责同志的话掷地有声,引发与会者的强烈反响。
养老是民生实事、民生要事,也是国家大事,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山西省政协社法委近年来立足自身职责定位,持续围绕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这一课题开展调研,为助力山西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2021年,省政协社法委围绕“完善山西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开展专题调研。2022年,“推进山西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省政协年度协商工作计划。为全面掌握情况,山西省政协社法委组织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智库成员先后在太原、大同、临汾等地实地调研,赴上海、重庆、四川等省市考察学习,摸实情、察实况、学经验、取真经、拓思路。
在调研过程中,适逢山西省人大正在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省政协社法委与省人大相关部门进行立法协商,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把群众对养老服务的期待转化为立法协商的内容,助力提升山西省养老服务相关法规的科学化水平。
今年初,多位山西省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山西省基本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议》《关于解决山西省养老服务体系瓶颈问题的建议》《关于提高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等提案,被列为2023年省领导重点督办提案。提案委牵头承办单位省民政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太原市政府等承办部门认真研究,与委员多次沟通,充分吸纳建议,制定出加强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
很快,山西省开始施行《山西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专门对强化养老服务设施保障提出要求;今年6月,山西省又出台了《山西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对于委员们反映强烈的养老服务设施短缺问题,省住建厅会同省民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印发《山西省推进居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城乡养老设施建设标准》,在全国率先制定《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要求“确保城市新建居住区达标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补齐既有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规范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移交和使用”,同时开展全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交付机制和统一登记管理制度,解决“四同步”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对于养老机构消防验收难题,省民政厅今年2月印发了《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加快养老机构备案的通知》,7月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消防总队发布《关于进一步解决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审验和备案问题的通知》,帮助山西省约60%的非新建养老机构解决了消防验收难题。
“消防验收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这将对养老事业的发展形成很大的促进。”在重点提案协商督办座谈会上,委员们对提案承办部门的工作纷纷表达了“满意”的观点。委员们认为,养老服务关系到每一位老人的晚年幸福,将继续高度关注这个话题积极建言献策,助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让老人享有健康、安心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