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莹莹)安徽省应急管理厅、文明办、民政厅、共青团省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徽省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将充分发挥从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社会组织、城乡社区应急志愿者(统称“社会应急力量”)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的重要作用,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加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
《意见》提出,用3至5年的时间,初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多样、治理有序、充满活力的安徽特色社会应急力量体系。以社区为重点的网格化、制度化组织系统基本建立,以防灾减灾救灾为主要任务的应急联动机制基本健全顺畅,以引导、扶持、鼓励为手段的政策保障措施更加有力,以广泛参与、共建共享为特征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推动形成一大批管理规范、技能精湛、作风过硬、严格自律、情怀高尚的社会应急力量。
《意见》明确了5个主要任务:统筹规划发展、提升行动能力、规范日常建设、加强政策扶持、坚持正向激励。关于政策扶持,《意见》规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必要补偿。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向社会应急力量提供优质专属保险产品,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做好应急舆论动员和应急科技动员工作,建立关键应急技术装备资源数据库,推动应急资源保障联动机制建设。开展诚信评价,健全完善多部门、多主体联动评价机制,将诚信评定情况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和落实资助、扶持、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