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技创新助推制造业重点产业链转型升级,一定离不开企业研发投入。在我们此次调研过程中,“研发投入”始终是高频词和关注点。
九三学社中央领导持续关注企业研发投入。过去几年,九三学社中央通过九三学社“科学座谈会”等议政平台分析研讨,以多种协商渠道提出建议,在全国政协也提交了《关于强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导向作用 推动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提案》,对推动相关政策出台提供了有益参考,相关政策的实施有效提升了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本次调研途中,九三学社中央主席武维华每到一个企业,都会详细了解与企业研发投入相关的各种情况,包括投入金额、投入强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研发投入后的产出等等。常务副主席邵鸿要求调研组专题研究企业研发投入的相关指标、政策,并形成专题建议。在途中列车上,调研组召集开会专家,对企业研发投入、研发费用指标的外延、内涵,加计扣除相关政策等进行研讨,明确“研发投入”和“研发费用”是内涵、外延都完全不同的两个指标,不能简单比较、强求一致,并对相关政策的优化理据基本达成共识。
企业是研发投入的主体,也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主要受益者。本次被调研的企业纷纷表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对他们加大研发投入,增加创新动力起到很大推动作用。但部分企业对有关政策、统计指标等了解还有待深化。如广东一家大型企业研发投入金额逾百亿元,研发投入强度为3.8%,但企业所在的区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为4.25%,企业在汇报中就回避了研发投入强度指标。在交流中,调研组专家告诉企业:你们可以“理直气壮”讲自己的研发投入强度,因为由于地区指标和企业指标的分母不对等,所以对应区里4.28%的强度、企业强度是19%,已经非常亮眼。企业管理层表示这个建议“太有帮助”了。
有关政府部门对研发投入、研发费用相关指标更是非常重视。在广东调研时,税务部门主动提出应该扩大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其他费用”的比例。科技部门列出几个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口径和“高新认定”口径差距较大的企业,希望能够分析原因。调研组专家对此进行了重点研讨,发现“加计扣除”口径和“高新认定”口径之间最大的差距在于研发用房屋和建筑物:如果某一企业两个口径的数据差别较大,一定是研发投入中房屋、建筑物的比例较高。调研组专家还提出:随着企业创新活动中科技前沿、基础研究等比重的增加,研发用房屋、建筑物的重要性越来越高。“高新企业认定”及有关项目申报的研发费用口径中均已包括房屋、建筑物的折旧、租金等,但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口径中尚未包括,使得部分企业实际支付的研发费用不能享受加计扣除,不利于鼓励企业对研发活动的长期投入。建议把研发用房屋、建筑物的租金、折旧等纳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范围,鼓励企业对研发活动的长期投入;并统一“高新认定”和“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口径,为企业和政府部门减负。这一建议也有望被吸收到调研报告中。
回顾整个调研过程,关注“研发投入这一点”,正是调研组对“小切口”问题持续关注、深入挖掘、探究提问的缩影。我想,调研就是需要这样,实事求是、求深求真,力求推动解决真问题。
(作者系九三学社中央资环专委会副主任,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