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这对形成新的国际竞争优势,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制度型开放还有不少短板。为此,建议:
深化公平竞争机制,提升监管效率。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破除行政性垄断,加快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出台。优化外资企业市场准入,推动外资企业登记注册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加快建设更加成熟定型的全国统一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深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
着力改善营商环境、多维提升自由贸易试验区能级。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减少行政审批手续;加强负面清单管理及配套措施建设,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的“痛点”;增强政务服务意识,利用数字技术推行“一站式”业务办理模式,强化部门间“多证合一”。探索提升自贸试验区的“经贸+货币”能级,推动人民币自由兑换业务试点。探索提升自贸试验区的“迭代创新”能级,形成制度集成创新。
强化对接国际标准规则的协同能力,激活释放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红利,为加入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做足准备。统筹推进国际标准引进来和国内标准走出去。激活释放RCEP红利,推进投资自由便利化,积极参与区域内外资安全审查标准的建立。加大国有企业分类管理试点力度,在政府采购、商业援助、公平竞争等领域加强与CPTPP条款的对接,鼓励更多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家重大科技攻坚项目。
加强数字贸易规则对接与管理,塑造“价值层”数字理念。积极开展电子签名、无纸化交易、电子贸易等领域的规则谈判,争取数字贸易规则的国际主动权。进一步将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细则与DEPA(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接。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数字经济合作,倡导“价值层”合作理念,构建审慎包容的数字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