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民意周刊

鼓励生育从缓解焦虑和减轻压力开始

——全国政协委员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提高人口出生率支招

本报记者 奚冬琪

《 人民政协报 》 ( 2023年03月20日   第 05 版)

鼓励生育问题是近两年社会关注的热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到“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等。如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新生育政策落实落地,也引发了全国政协委员,特别是妇联界别全国政协委员的关注。委员们从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强化妇女权益保护、降低生育成本、加强观念引导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具体建议。

减轻育龄妇女生育压力

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育龄妇女是生育主力,减轻育龄妇女生育压力、构建生育友好环境,成为“三孩”政策出台后各地着力的重点。

说起不愿生育的原因,女性生育与职场发展的不平衡一直是职场女性最关心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将其概括为“四个担心”:一是用人单位担心女职工生育休假带来额外用工成本,直接影响了招聘女性员工的意愿和妇女职业发展。二是灵活就业的妇女群体,由于其无法享受生育保险,从而担心生育行为难以获得保障。三是具有潜在生育意愿的家庭,担心生育养育与教育的时间、精力和经济压力,无法兼顾育儿与女性自身发展,从而不敢生、不愿生。四是担心因怀孕影响试用期转正和升职加薪,甚至面临转岗、降薪乃至被辞退的情况。

“‘四个担心’相互交织,已经成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中的职场难题。只有多方合理分担生育成本,才能缓解女性生育与职场发展的不平衡。”彭静建议,要建立政府与企业共担生育成本的机制,培育与企业文化、企业形象、社会责任相适应的氛围,既体现企业对女职工特别的保护和关怀,同时也是企业吸引优秀人才的关键。

对于一些有生育意愿,却因为身体原因无法自然生育的家庭,委员们也予以关注。根据中国人口协会此前发布的《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研报告》显示,中国育龄夫妇的不孕不育患者将近5000万,占育龄人口的12.5%~15%。这部分“想生不能生”的家庭基数庞大,如果能帮助他们解决生育难题,将对我国人口增长起到积极作用。

“我国不孕症的发病率逐年升高,我们应该多做科普宣传,让年轻人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先把发病率降下来。”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生殖医学中心首席专家卢伟英对此最有发言权。她认为,要从小进行生殖健康教育,把免费婚检作为硬性规定,将不孕不育的诊疗、辅助生育,以及遗传检测项目费用尽快纳入医保。

构建生育支持体系

让想生的家庭敢生

生育成本高昂,是阻碍家庭生育的一个重要原因。对此,许多委员也从住房、教育、税收、就业等方面,给出了具体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天津分所总监柴靓认为,导致家庭整体生育意愿及实际生育水平走低的原因很多,其中生养孩子成本升高和生育对女性职业发展压力加大是一个重要原因。“进一步推动新的生育政策落地见效,应围绕减轻家庭育儿负担,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构建完善成本多方共担的生育支持体系以及为推动两性平等就业创造更好环境,聚焦财政税收、教育、法律等领域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措施。”柴靓建议,研究出台税收优惠与财政补贴相配套的支持政策,减轻家庭育儿负担,如增设子女基本抚养专项附加扣除,在已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基础上,延长覆盖年龄至8岁。同时,在国家层面研究出台生育补贴政策,由国家制定相关规定,以发放现金补贴的方式支持生育。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奉贤区政府副区长张娣芳在全国两会期间带来了一件《关于进一步推动家庭托育点建设减轻育龄青年养育压力的提案》。她表示,家庭托育点在服务时间、形式和内容等方面更加灵活多样,可以与托班等托育资源形成有力互补,更好满足家长们的托育需求。张娣芳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出台推动家庭托育点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为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家庭托育点建设提供政策依据和基本参考。比如,给予政府补贴、减少税费、提供场地、专业培训和进行奖励等。同时,她还建议将家庭托育服务纳入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专业体系。

“在保障职场女性生育权益的同时,也要保障全职家庭主妇的权益。”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政协主席林洁介绍,据相关调查,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各年龄段女性成为全职主妇的比例越来越高。这些全职主妇为了养育子女作出很大牺牲,但其对家庭作出的重大贡献及付出的隐形劳动却容易被忽略,财产权益也容易受到侵害。

为此,林洁建议,出台相关规定,客观评价全职主妇在家务、育儿方面付出的劳动价值,提升全职主妇的家庭地位,使全职主妇在家庭财产支配中拥有平等话语权。提供课程,帮助有条件的家庭主妇承接时间灵活的线上工作,帮助她们将来重回职场,同时获得一定收入。保障全职主妇的财产知情权,在立法中加重对转移、藏匿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处罚力度。执行家务补偿制度,以保障离婚时全职主妇的相关权益。

全国政协委员,深圳中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心竹也提交了《关于“全职妈妈”再就业的提案》,建议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设立与“全职妈妈”密切相关的单行条例;增强法律实施的强制性,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确保“全职妈妈”享有平等的再就业权利。

转变观念、完善政策

推动人口出生率上涨

随着社会发展进步以及各行业竞争加剧,使得女性在学业、家庭和生育之间出现选择失衡,导致许多人的生育观念发生变化,“不想生”的群体不断扩大。

在全国政协委员,国防科技大学教授程湘爱看来,现在年轻人“不恋、不婚、不生”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养育压力、就业压力、养老压力大;另一方面,是追求个人的兴趣和个性化,看重个人的追求和自我实现。要想让年轻人转变观念,程湘爱建议,将公立幼儿园的入学年龄提前并为照看孩子的“全职妈妈”提供基本工资保障。数字赋能,建设“储蓄式”积分养老体系。对经济条件有限人群,可通过担任护理志愿者等形式获得积分,通过积分兑换养老费用,减轻未来的养老压力。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林怡建议,落实父母育儿假和男性陪产假可以平衡两性生育用工成本差异,营造有利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同时,也可以强化男性育儿责任,分担女性育儿压力,有利于提高女性生育意愿。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教授祝连庆则注意到,当前各种举措主要聚焦于延长产假、发放育儿补贴等看得见的方面,却忽略了年轻人生育观念已经改变这一看不见的原因。为此,他提交了《关于设立“生育文化节”,加强生育观念引导的提案》,建议在全国范围设立“生育文化节”,弘扬传统正向生育观,减轻人们的生育焦虑。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校长助理吴瑞君也建议,对于生育内驱力不足的“不想生”人群,应该弘扬中华传统优秀婚育文化,改革福利制度,提高生育内生动力。

“目前,不少地方所采取的单纯增加假期来鼓励生育的方法,仍停留在浅层次。提高女性生育意愿,需要社会共担生育责任,生育成本社会化。”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移植医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杨爽认为,做好生育支持的顶层设计,特别要注意各项生育支持政策与相关的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

杨爽建议,分年龄段针对性地解决托育难题。0-1岁托育以家庭为主,支持政策可包括延长女性产假、增加男性护理假、调整休假期间工资等;1-2岁托育由家庭、政府、社会共同承担,支持政策可包括临时育儿假、育儿津贴等;2-6岁托育服务为政府负责的基本公共服务,可将部分公立幼儿园扩容为托幼一体。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区、各级妇幼保健院参与托育服务构建,对社会力量举办的托幼机构给予土地、资金、税收、补贴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在收费标准上做适当限制。

今年2月15日,《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施行,取消了对生育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对此进行了调研,认为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有利于我国人口发展。

目前,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已经在上海、陕西、广东、安徽、四川等地施行,但全国范围内仍未全面铺开。谢文敏建议,取消生育登记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切实完善非婚生子女的落户、托幼、上学、就业等相关权益保护,逐步向未婚女性生育开放生育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议基层组织社区、街道、学校给予帮扶保护,做好引导教育,不让非婚生子女感受到歧视与伤害。“我认为生育友好,就是人人皆平等。希望之后所有女性和孩子都能享受这样的待遇。”谢文敏说,希望通过国家政策的制定和完善,积极推动人口出生率逐年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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