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寅峰
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黄显辉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中当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黄显辉表示,能在新的岗位上报效祖国和服务澳门,自己感到非常光荣。
作为“土生土长”的澳门法律工作者,黄显辉清晰地记着,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澳门基本法,并决定于1999年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这给了我很深刻的印象与回忆,我非常高兴国家以法律方式确立澳门回归祖国。”他说。
正是因为职业带来的不同感受,更令黄显辉体会到全国人大代表职责之重。而从全国政协委员到全国人大代表不同的履职经历,又让自己多了很多收获和认识。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履职多年,让我感触最大的是责任二字。一定要结合自己的专业、专长,深入研究,接触社会各界、广纳意见,为国家的发展建言资政。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之责。”黄显辉说,而新的履职路,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他定当依法参与立法、监督、质询等履职工作。“一如既往做好中央与澳门同胞之间的沟通桥梁,紧密团结特区社会各界,排解民生忧难,维护和谐稳定,行使好宪法赋予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力和职责。”
在黄显辉看来,无论是政协委员还是人大代表,都要始终如一坚定地拥护宪法和基本法,“秉承澳门同胞一直以来的爱国爱澳情怀,以实际行动为国效力、服务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