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艳红)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依托一站式解纷中心“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北京涉台商事纠纷调解中心等通力合作,成功调解一起涉台商事纠纷,于司法确认案件立案当天即通过“夜间便民法庭”对案件进行“云”审理,并于当晚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本案为全市首例涉台商事司法确认案件。
该案原告林某系台湾地区居民,其与被告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另一家公司独家经营外国某教育培训课程的在华业务。但在合作期间被告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又与案外人合同推广竞品课程,致使林某与被告公司的合作目的无法实现,林某以及另一家公司的权益遭受到损害,林某及另一家公司遂起诉至北京四中院,要求被告公司赔偿26万余元。
北京四中院在网上立案进行审查时,发现该案事实相对清楚、法律关系相对简单,具有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纠纷的可能性,征询起诉人同意后将该案通过“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导入北京涉台商事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该调解中心选派了一名台胞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期间,四中院积极与北京市台办沟通,随时为调解员提供指导帮助,并派干警前往调解中心指导各方当事人准备申请司法确认材料。鉴于前期调解过程中已对双方诉争的事实及焦点问题比较熟悉,四中院快审团队在受理司法确认案件后仔细审查卷宗材料,立案当天便通过“夜间便民法庭”组织当事人线上谈话。
经过审查,法院确认各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故裁定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于该案立案当晚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并通过电子送达方式第一时间送达各方当事人的电子邮箱,妥善化解了该起涉台商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