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社会法治

濒危大白鲨上餐桌 违法吃播必受严惩

《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08月16日   第 12 版)

刘津宁

近日,吃播网红“提子”水煮、烧烤鲨鱼一事引发舆论热议。据该网红发布的视频显示,其网购了一条一人多长的鲨鱼,通过烧烤、水煮的方式烹饪后分给众人食用。在多位科普博主及网友的举报下,涉事网红的行为引起警方及有关管理部门的注意。最终经警方证实,被食用鲨鱼为国际濒危野生动物、我国二级保护动物噬人鲨(俗称大白鲨),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是我国法律明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然而在该主播账号被封禁前,其在直播中面对网友质疑仍多次强调,被食用鲨鱼为来自正规渠道“人工养殖可食用”的尖齿鲨,而非噬人鲨。

面对多位科普博主的多次“实锤”,“提子”及团队不仅不及时自查止损,反蹭一波黑红热度提高话题流量借此牟利。事实上,噬人鲨并未列入过我国人工繁育物种名录,涉事主播及背后团队的行为可能已涉嫌违法。根据《水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以及水生野生动物整体价值的计算方法,一尾成年噬人鲨的估值约10万元,幼年噬人鲨估值需要综合考虑物种繁殖力、成活率、发育阶段等因素确定。而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及《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价值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也就是说,对于价值2万元以上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买卖双方同样有罪。

如果说以暴饮暴食、吃腐食为噱头的吃播挑战了人们的感官防线,那么大快朵颐濒危野生动物的吃播则是直接穿透了法律底线。作为长期拍摄食用鳄鱼、鳄龟、金色娃娃鱼等怪异食材吃播视频的网红,除了掌握精准拿捏观众猎奇心理的技巧之外,更应该具备分辨食材是否为依法可食用的能力,这种能力甚至应当高于一般人的水平。即使其当初主观上并无购买噬人鲨的犯罪故意,但综合其行为及事后坚称鲨鱼为人工繁育,试图隐瞒其食用保护动物的诸多情节,一旦涉案鲨鱼经鉴定估值达到入罪标准,“提子”及团队则还可能因收购、掩饰、隐瞒明知是非法捕捞犯罪所得的水产品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不过,本次查处保护动物吃播事件、处理“提子”及团队的违法行为不应该是终点。“提子”的吃播证明了珍贵、濒危保护动物猎捕、销售的地下渠道仍然存在。网红吃播掀开的只是相关违法犯罪的冰山一角,更深的根源还有待挖掘。事发前,“提子”的视频账号已坐拥上百万粉丝,实际观看人数可能更多,如此广而深的传播范围和影响程度可能会让不少人为蹿红而效仿。

为了避免保护动物再遭屠戮,公安、农林、渔政等各有关部门应对各条线索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尽快顺藤摸瓜将猎捕、买卖、运输利益链条上的所有参与者以及其他尚未曝光的涉珍贵、濒危保护动物一并查办,把保护动物端上餐桌的幕后推手悉数绳之以法。

同时,本次事件也暴露出部分短视频平台的审核机制仍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为了流量而对劣质内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放水式”审核仍时有发生。不论是借助技术手段还是人工力量,在国家对短视频领域乱象多次重拳整治之下,平台应主动强化事前审核和事后处置机制,切实做到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压紧压实平台的主体责任。

(作者单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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