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学富
1912年2月,鲁迅经推荐,进入蔡元培任总长的教育部工作。同年8月,临时大总统袁世凯任命他为教育部佥事。《鲁迅日记》载,1912年8月“22日晨见教育部任命名氏,余为佥事”。
“佥事”是何种级别的官职呢?鲁迅在一篇杂文《从胡须说到牙齿》中提道:“我曾经是教育部的佥事,因为‘区区’,所以还不入鞠躬或顿首之列的;但届春秋二祭,仍不免要被派去做执事。”在北洋政府时期,政府各部的最高首长为总长,副职为次长,以下设参事、司长、佥事、科长、主事、科员。当时不设处级,司下面便是科,而“佥事”是司长的助手,相当于副司长或司长助理。
鲁迅这个“佥事”之职月工资是多少呢?《鲁迅日记》1912年8月30日记载:“下午收本月俸百二十五元,半俸也。”此后每月到手的月俸是240元,即五等官俸。之后,鲁迅职务虽然没有升迁,但是俸禄却涨了两次:到1914年8月,升到每月280元;到1916年3月,又升到300元,达到佥事工资的最高档。与当时任北京大学文科学长陈独秀的工资持平,比拿“教授最高级之薪俸”胡适的月工资高出20元。
鲁迅在工作岗位上尽心尽责,并参与了一些重大项目,如设计过中华民国的国徽,领导和参与过京师图书馆、通俗图书馆、历史博物馆的建设等。但是由于他嫉恶如仇,支持进步学生的正义斗争,被当局者列为“另类”,所以14年间,鲁迅一直在“佥事”位置上原地踏步。
1926年4月,鲁迅作《死地》《记念刘和珍君》等抨击段祺瑞政府屠杀学生的罪行,遭追捕,不得不四处避难,佥事也保不住了。同年8月,通过厦门大学文科主任兼国学研究院秘书林语堂的推荐,鲁迅任该校文科国文系教授兼国学研究院研究教授。他于8月26日离京,取道上海,9月4日抵达厦门。从此,开始了他民主战士和自由斗士的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