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看上去很朝阳的行业在实际发展中却遇到很多问题,甚至可以说已经到了一个发展瓶颈期,有关创业投资方面的法律、税收以及创业投资基金运作机制方面的缺陷日渐显现,亟须通过顶层设计来解决这些问题。
本报讯(记者 修菁)创业投资是实现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与创业企业有效结合的投融资方式,是推动科技创新转化的“助推器”和创新发展的“加速器”。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林娜在调研中却发现,这一看上去很朝阳的行业在实际发展中却遇到很多问题,“甚至可以说已经到了一个发展瓶颈期,有关创业投资方面的法律、税收以及创业投资基金运作机制方面的缺陷日渐显现,亟须通过顶层设计来解决这些问题。”林娜表示。
针对业界集中诉求,如行业税率整体仍较高,公司型创投企业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合伙型创投企业的个人合伙人须缴纳5%~35%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业界反映强烈的亏损不能跨年度结转等问题,林娜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可采取先行先试的办法,支持如深圳这样创投企业聚集区先行探索创投行业税收制度改革,为国家下一步完善支持创投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探索模式,积累经验。
具体做法,林娜建议借鉴北京中关村、上海浦东新区的做法,依托第二批综合改革授权契机,支持深圳在特定区域(河套等区域内)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按照企业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林娜还建议,实施与投资期限反向挂钩的阶梯税率。对于深圳特定区域内的创业投资企业,构建与投资期限反向挂钩的税率机制,投资期限越长税率越低,以此来鼓励各类投资人进入创投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