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青少年学生在参与体育运动中受伤是难免的,由此产生的校园纠纷也日渐增多,这一现象在中小学校园尤为突出,极易引发校方与家长之间的尖锐矛盾。
全国政协委员胡军调研发现,学校在纠纷中承担赔偿责任过大;学校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不足;针对学生的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不完善。
胡军认为,上述问题使学校组织的学生体育运动存在一定的担责风险,导致许多学校对体育运动和校外活动不积极甚至敬而远之,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为此,他建议,进一步完善针对校园体育运动意外伤害的相关司法解释;强化制度建设,降低法律风险;进一步完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通过细化相关司法解释、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责任保险等措施,为学校开展体育活动和校外活动解决后顾之忧,促进校园体育运动健康开展。(王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