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评论

我们需要更多 “数字化”中华文化产品

《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03月10日   第 07 版)

本报特邀评论员 磨长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将传统文化内涵创造性凝结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使之成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进入数字化时代,我们必须要与时俱进,把先进科技与文化产品开发和传播结合起来,弘扬中华文化。

近年来,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云博物馆”“云旅游”“云音乐会”等数字化产品不断涌现,以立体化、多层次的“沉浸式”体验让越来越多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了起来,回归大众视野,焕发勃勃生机,为讲述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进一步弘扬中华文化,发挥了巨大作用。

进一步发挥“数字化”产品优势,弘扬中华文化,首先应大力支持全民创造中华文化数字化产品。一是从国家层面,建立专项基金,对现有的中华文化数字化产品,采取奖补的方式,根据上网流量、活跃用户数等指标进行评估,给予奖励,扶持产品做强;二是揭榜挂帅,对于开发难度大、技术性要求高、濒临消失的“非遗”等国粹精髓,国家要面向全社会发布“英雄帖”,以企业税收减免、专项奖补的方式,吸引更多创新人才和领军团队参与揭榜;三是健全数字化平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网络执法力度,加强数字文化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

其次要加大推广优质数字化产品。对于用户好评率高的、市场份额大的产品,国家可以采用回购的方式,购买产品版权,在主流媒体、网络平台上进行传播推广,扩大受众面,吸引更多公众,尤其是年轻人对于中华文化的关注;同时,将优质数字化产品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课程内容中,通过课堂教学、亲子共学和课后作业的方式,引导更多的年轻一代逐渐养成读名著、学历史的习惯。

此外,应支持更多“中国制造”数字化精品“走出去”。对具有海外平台布局、规模活跃用户的文创企业,政府要通过发行国债、出口税减免、专项补贴等措施给予扶持,鼓励他们开发更多具有东方韵、沉浸感与生命力的数字化精品。同时,还可以巧用外力,通过“借船出海”“借台唱戏”的方式,搭建国际合作新平台,举办线上线下数字展览会,把更多的中国文化、中国元素投放到中外合作的媒体平台。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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