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份以来,各地相继启动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工作,密集出台鼓励生育措施。但综合来看,各地目前出台的相关政策配套或激励机制还不够到位,不足以推动适龄婚育,提振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建议:中央政府出台实质性的鼓励政策,比如由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鼓励生育基金”,加大二孩、三孩生育奖励。同时做好政策衔接,增强育龄女性生育意愿,例如要落实好生育假期制度,生育成本由国家、企业和家庭共同分担,利用政府补贴、税收减免手段等多种措施,适当分担用人单位的成本。还要下力气推动教育去资本化、房产去金融化、医药去市场化,降低养育成本。努力使我国的新生儿出生数处于一个合理水平,跳出“低生育率陷阱”。
(本报记者 胡方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