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天奡)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明确将符合条件的非遗工坊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给予就业帮扶车间各项优惠政策。《通知》明确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非遗扶贫就业工坊更名为非遗工坊。提出非遗工坊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为重点,以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为重点开展建设。确定非遗工坊的认定责任落在县域,切实打通非遗工坊建设的“最后一公里”。
《通知》支持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参与院校开展非遗工坊帮扶行动。并建立非遗工坊产品目录,在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中国非遗博览会等重要展会活动中设置专门展示展销平台,帮助目录产品与各类企业对接,实现订单交易。推动目录产品与网络销售平台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