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下旬,卢展工副主席率提案委调研组赴甘肃、山西,就“加大中医药资源的发掘和保护”重点提案开展督办调研,并开通了专题网络议政群。调研组了解到,各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按照中医药法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政策机制,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药质量逐步提升,中医药发展取得新进展。但也看到,中医药的特色优势和多元价值发挥还不够,与中央要求、群众期待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医和药两方面优势未能充分彰显,医保政策和价格政策引导机制有待完善,基础研究与科技创新两大弱项比较明显。
当前,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需要深入落实、落地中央《意见》,完善中医药服务和保障体系。医保是激励约束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调研组了解到,医保方面对中医药支持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国家医保支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多数地方未将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没有设置独立的中医药服务医保新增项目评审小组。二是中医药报销存在不合理限制。有些地方对中医医疗技术联合使用不予报销;中医药治疗费用不能超过总费用的一定比例;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未能全部纳入报销。三是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政策亟待建立完善。中医药服务项目定价普遍偏低、价格调整幅度和频率不足。为此,建议:
在政策层面。一是加快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及时对中医药服务项目进行调价评估。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二是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适当提高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降低起付标准。遴选发布中医优势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把中医药防治具有优势的慢性病病种,纳入门诊慢病范围。
在实施层面。建议国家医保局牵头制定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性文件,系统集成国家各项医保政策,强化落地落实。鼓励各地开展多层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为制定国家医保政策提供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