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琳
“网络文明是新形势下社会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领域。”11月1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致“首届中国网络文明大会”贺信中再次强调了新时代网络文明的重要意义,也引起了业界的广泛热议。
如何广泛汇聚科技向上向善力量共建新时代网络文明?
业界普遍表示,互联网已经成为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基础设施,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为互联网治理带来了新课题新挑战。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法治建设仍是重中之重。坚持发展和治理相统一,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才能拥有健康的网络精神家园。
▲▲新发展 新课题 新挑战
我国数字化技术发展速度已是有目共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尚冰介绍,截止到2021年9月,我国5G基站已达到115.9万个,5G用户终端突破4.19亿,超过300个地市启动了千兆入户试点,千兆官网覆盖家庭超过了2亿户;同时IPV6规模部署正在向纵深发展,截止到2021年10月,我国IPV6地址拥有近6万个,位居世界第一,IPV6活跃用户数达到5亿户。
“同时,我国在互联网领域的应用创新也十分活跃。”尚冰告诉记者,自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以来,互联网与千行百业加速融合,创新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在不断涌现,网上零售规模已引领全球。
据有关数据显示,截止到2021年6月,我国网上零售额已达到6.11万亿,同比增长了23.2%,在线办公、在线教育、网络直播、在线医疗等应用蓬勃发展,数字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此外,技术创新不断增强,截止到2021年三季度,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企业投入研发费用达到了529亿元,同比增长了11.9%。
但信息化技术的进一步成熟,网络空间的无限放大,数字化全面渗透带来的数字经济蓬勃发展,都为新时代网络空间治理带来了新课题新挑战。
为了适应新时期网络空间治理需要,2021年我国网络立法进程不断加快,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密集出台。
“可以说,今年是我国互联网法治建设向前迈出坚实步伐一年,我国网络立法正在步入精细化、精准化时代。”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一级巡视员钟志红在参加“2021(第七届)中国互联网法治大会”时表示,依法强网始终是网络空间治理的中心,我们应充分把握数字化转型的新挑战和机遇,着眼于绘制互联网法治发展的新蓝图。
为此,钟志红提出,为了适应新发展,应持续不断地完善制度建设,夯实互联网法治基础,可围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网络领域基础性法律,加快制定配套的政策和标准,健全监管制度,细化监管措施,实行惩处措施,引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相关要求,针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算法等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加强研究,把握规律,积极推动相关立法工作。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董祝礼也表示,面对当前新的形势,我们必须认识到加强互联网安全管理,升级网络法治化水平,已确确实实成为当前互联网所面临的重要课题。如今年的“618”和“双11”期间,中国消费者协会已经采取多种方式和举措对相关App展开评测,对不守诚信的网络经营行为和网络安全事件进行揭露和批评。
但网络空间治理,同样离不开互联网市场主体的共建共治。对此,钟志红表示,可进一步健全互联网市场主体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方面重要作用。同时还可明确主体责任,建立覆盖信息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移动互联网应用分发平台、手机终端厂商等责任链监管体系,实现行业治理全业务全链条全流程规范,督促企业守正创新,依法办企,合规经营。
▲▲网络时代下 企业面临新合规
诚然,合规经营是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推动企业获得稳定发展的基础。但在网络时代,网络空间文明向上向善的要求已然给企业合规经营带来了新命题。正如钟志红表示,作为市场主体,共建共治网络空间文明,企业更应坚持“守正创新,依法办企,合规经营”。
对此,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宋茂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994年,我国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互联网也开始渗透到各行各业。当前,互联网领域已经成为我国合规进程和发展中的关键阵地。
中国互联网协会知识产权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金克胜也提出,合规管理是企业稳健经营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防范违规风险的基本前提,是公司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从当前的形势来看,企业合规管理的内容区别于以往企业自身业务为基础以外,已经开始延伸至包括数据合规、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反垄断合规等多个领域。此外,随着网络和科技的快速发展,企业合规管理的方式、手段也逐步走向数字化和智能化。
而对于身处合规中心的市场主体更是有深刻的体会。“数字时代已经到来。随着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发布,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从法律法规到行政规章、国家标准行业规则等立体化的数据监管架构,为数据保护和流通规则奠定了一个完整的监管体系,也为企业合规经营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互联网企业,我们也一直在思考如何在拥抱数字经济同时,做到合规经营。”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务总经理、新浪司法研究院院长谷海燕表示。
谷海燕告诉记者,以往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申请和合同审理等企业传统合规经营体系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数字化时代下现代化企业合规经营的要求。“如对于海量数据的处理,这里就涉及数据处理流程权限的合规;数据隐私的保护;数据流通的规范以及数据质量的把控等,这些都已经纳入企业合规经营的重要范畴之中。特别是数据跨境流通的合规问题,更是重中之重。”
作为首批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的科大讯飞也提出了自己的认知。“在数字经济到来之际,如数据合理合法地收集和使用就变成了社会关注一个热点,而企业是作为数据收集和处理的主要扮演者之一责任尤显巨大。企业在合规经营方面必须开始认识到,数据的可为、数据的不可为以及数据的大有可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合规与知识产权总监乔玉平举例说。
对于企业如何在数字化时代下做到合规经营,乔玉平则表示,如科大讯飞除了传统业务上的合规经营以外,已经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首先是政策研究:目前公司已对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做了解读;同时,将外部的法规要求转化为内部的指引,逐步去分析找到产品或业务方面合规的差距,然后展开公司内部的顶层设计,包括组织架构、流程制度、意识文化等,然后再把合规工作落实到工作中去。
乔玉平告诉记者,目前科大讯飞已经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合规与风险管理的架构,组建了由公司管理高层组成的全球治理委员会,全权分管整个集团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相关工作,还组成了一个跨部门的数据保护管理执行小组。
谷海燕也表示,要做到网络空间下的合规经营,首先就要提升企业员工合规的意识和专业知识来建设企业的合规文化;同时要改善业务的沟通渠道,保证渠道安全;同时还要开展行业对话,建立公平公正的自律公约。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新时代对于数据合规是挑战也是机遇,数据的安全合理合规利用也会有效提高自身的行业竞争力。
▲▲法治和自律还需双轮驱动
无疑,网络空间的清新之风离不开互联网法治建设的日益完善,更离不开各方的协同共建。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刘艺表示,检察机关应在网络文明治理方面发挥积极能动的作用。面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个人隐私风险不断加剧的紧迫形势,检察机关聚焦互联网犯罪、个人信息侵害等办案领域,归纳总结办案经验和司法执法规律,及时制定了相关的规则,指导相关的办案,这对网络治理立法体系进行了有益的补充和推动,在国家网络文明建设中将形成司法和立法的良性互动。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宋茂恩则表示,应充分全社会的力量,同时利用“产、学、研、用”有机结合的独特优势,践行国家法治理念的总体方针,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行业自律,提升共治水平,推进网络文明建设。
法律对互联网平台的约束力更多体现在“显性”层面,在技术等“隐性”层面很难通过立法全面约束。对此,趣头条党委书记、总裁刘安逸提出,“从这个意义上讲,个人信息保护的社会治理,则更需要在遵守法律底线性规定之外,呼吁更多的平台自律。作为互联网平台,应当主动做好‘数字守门人’,携手建设个人信息保护自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