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社会法治

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给资本市场造假乱象再敲警钟

《 人民政协报 》 ( 2021年11月16日   第 12 版)

李亚

11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虚假陈述行为向52027名投资者赔偿24.59亿元,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及5名直接责任人员、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及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13名相关责任人员按过错程度承担部分连带赔偿责任。(11月12日,新华社)

从该案判决书可了解到,该案件涉及的被告既包括上市公司,也包括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还包括年报审计机构及签字会计师、项目经理等。

在资本市场快速发展中,财务造假、乱象一直是监管部门打击的重点,同时也存在处罚力度过轻、违法成本低等问题。财务造假严重挑战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毁坏市场诚信基础,严重打击市场信心,损害投资者利益。近日,证监会会同公安部、最高检联合开展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集中部署查办19起重大典型案件,案件类型包括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恶性操纵市场、典型内幕交易等行为,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证券交易秩序和交易公平,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0年3月,新证券法施行,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启航。充分发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作用,允许其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的委托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降低了中小投资者的诉讼成本。202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配套发布《关于做好投资者保护机构参加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相关工作的通知》,投保机构发布《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特别代表人诉讼业务规则(试行)》,为投保机构代表人诉讼制度的落地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2021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明确要求抓紧推进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实施,加大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惩治力度。

此次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件,对证券市场的投资者起到了保护作用,为投资者的司法救济方式和路径提供了案例指引;同时,对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以及专业中介机构起到了警示作用,在压实各方责任方面上了生动一课。

未来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治理,笔者认为,首先在监管过程中,明确对发起人、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的规范要求;第二,应该继续加大行政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力度,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和刑事追责手段进一步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最后,要推动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机制,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进一步优化案件评估、决策、实施流程,依法推进特别代表人诉讼常态化。

(作者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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