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仪)为落实落细各项惠台措施,进一步深化粤台农林交流合作,9月26日至27日,广东省政府台办、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在韶关举办“粤台农林合作交流活动”。来自广东全省各市台办、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农林领域台商代表共150余人参加活动。
广东省委台办主任黄耿城指出,“农林22条措施”发布后,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台办和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单位于5月28日发布实施“粤台34条”,使广东成为大陆首个发布“农林22条措施”实施细则的省份。接下来广东省各有关部门还将秉持“两岸一家亲”的理念,进一步加强惠台政策宣传宣讲,把贯彻落实惠台政策同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起来,联系实际招商引农,推动各级惠台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据了解,近年来粤台农林合作走深走实,辐射带动周边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对广东省现代农林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截至目前,广东省累计引进台农企业近1100家,合同利用台资约20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约16亿美元。“农林22条措施”“粤台农林34条”发布实施以来,不少长期困扰台胞台企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解决,一批农林领域台企获得政策红利、实现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