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站在坚持党对人民政协事业领导的高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高质量履职。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筑牢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防线。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把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搭建政协讲堂、报刊网站、委员履职管理服务信息化系统等平台,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拟定请示报告清单,做到一切重要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展开,一切重要活动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进行,一切重要安排在报党委审批后实施。制定时间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文件精神。每年举办一期全省地方政协主席培训班等,实现政治能力培训全覆盖。
二、切实转变作风,做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制定《关于力戒形式主义提高调查研究质量的措施》等4项制度规定,用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规范言行。在征集协商议题、组织协商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办文办会等工作中坚持目标导向,从工作实际出发,培育“严新细实”优良新风和“短实新”文风会风。发挥党员委员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广大委员团结带动界别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员“微心愿”工作,解决民生实事118项。完善党组成员联系界别和与党外委员谈心谈话、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政协工作召集人等制度机制,密切党组成员同政协委员的联系。
三、加强风险防控,建立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时刻警醒,坚持抓早抓小、注重预防、标本兼治,督促机关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在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指导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针对政协机关存在的廉政风险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着重防范利用政协影响力、委员资源谋取私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风险。建设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出台内控机制和防控体系建设管理办法,制定19条具体防控措施。每年对委员组织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以案释纪,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完善预警、检查、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