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元丽
如何实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一远景目标?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爱兴认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
姚爱兴表示,40多年来,我国通过推行“分田到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了温饱,并与全国同步迈进小康社会。但是,家庭人均耕地少,很难靠种地致富。当前,村级集体经济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自身“造血”功能并未被完全激活,普遍“散松小”;统筹不够、办法不多,路径较为单一;人才资源匮乏,外流多回归少;缺乏土地、财税、金融、科技的有力政策支撑,陷入了“束手无策”“无从下手”的困境等。“要综合施策,学习借鉴集体经济的成功经验,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道路。”姚爱兴如是说。
为此,姚爱兴表示,首先,要统筹农民集体所有的资源优势,开展集体统一经营管理。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优势,将其转化为经济优势。在资源禀赋较好、产业基础雄厚的地方,应走产业主导型的集体经济之路;在无经营性资产或经营性资产较少、产业基础薄弱的地方,可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或采取投资、入股龙头企业等方式,发展入股分红型集体经济;在耕地较多、适合农户发展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地方,可引导农民成立以集体经济组织为龙头的合作服务实体。
其次,深化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在“还权于民”基本实现的基础上,进一步在“赋能于民”上多下功夫。为此,姚爱兴建议:一是要开展多元化的集体资产股权设置探索,通过基本股、土地股、贡献股、资金股、奖励股、老龄股等形式,赋予农村集体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的收益权和分配权权能。二是要抓好清产核资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两个关键环节。将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人、确权到户,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经营管理上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委托有经营才能的人来经营集体资产,构建集体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成员财产权益联结机制,让集体成员共享经营性资产收益。三是要健全和完善集体资产股份的价值评估机制,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股权的抵押、担保及有偿退出,最大程度提升农村集体成员财产权能。
“最后,我们还要构建新型双层经营体制,充分调动家庭和集体两个积极性,出台特别扶持政策,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保障。如,从国家财税政策、金融支持、土地使用政策、基础设施建设、人才支持等方面提供更加有效的政策保障;选拔和培养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领头雁,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人才保障。”姚爱兴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