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发言摘登

■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政部原部长黄树贤:

以立法推动社会救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制定社会救助法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保障公民权益特别是弱势群体权益的重要举措,是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做好“社会救助法的制定”双周协商座谈会筹备工作,汪永清副主席率调研组,赴江苏、河南,到两省4地5个乡镇街道7个救助机构实地了解情况,与管理部门、服务机构、救助对象、基层经办机构、社会组织等相关人员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各方立法诉求。

从调研情况看,2014年《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出台以来,我国综合性救助体系基本建成,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救助水平逐年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希望通过立法巩固以往工作成效,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效能。

调研反映,社会救助实践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应在立法中推动解决。一是更好地整合政策、资源、信息,加强城乡统筹、部门协同,发挥综合性救助体系整体合力。二是更加科学合理地设置认定标准,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实现应助尽助。三是更加注重服务型救助供给,把地方探索中行之有效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吸收到法律中,更好地满足新时代困难群众多样化、差异性实际需求。四是创造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的平台和机会,发挥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专业优势,撬动更多社会资源,吸引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广泛参与,引导全社会形成互助互爱的良好氛围。五是进一步简化救助程序。

委员们认为,制定社会救助法已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群众基础。应抓住立法时机,抓紧研究立法面对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社会救助法尽快出台。

一是将中央文件要求、地方探索经验和行之有效做法等,转化为法律规定。

二是对于一些不同看法,多方听取意见,努力形成共识,并尽量通过立法技术方式予以解决。

三是对于一些需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检验的问题,边探索边总结,适时以实施细则或政策配套方式予以明确。

2021-07-08 ■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政部原部长黄树贤: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9107.html 1 以立法推动社会救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9,107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