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社会法治

让知识产权护航农业“芯片”

任智慧

普通百姓一般不太关心每日看到的花花草草、吃到的各种蔬菜瓜果梨桃是什么品种,但我们都希望所看到的植物是健康的、美丽的、多姿多彩的;我们品尝到的蔬菜水果和粮食是有益健康、美味的。但是,如果没有丰富的物种和相应的种质资源保护、研发和经营,也许我们现在觉得唾手可得的美好生活就会变得遥不可及。

近期,我走进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草业与环境研究发展中心进行调研,学习了农业科学的发展历程和最新科研成果及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知识,也了解到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情况,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年受理案件增至逾万件的情况下,不仅做好商标、专利、著作权等传统知识产权保护,也在用实际行动保护着植物新品种等新领域的知识产权。

这使我不由想到前段时间,我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观摩的一起辣椒属植物新品种案件。观摩过程中,我了解到,种子作为农业的“芯片”,蕴含着许多农业科学家的毕生研究心血,是民众米袋子、菜篮子的重要保障,也是百姓生活幸福的基础。但目前,我国在种质资源保护和研发方面起步较晚、投入有限,在国内发展和国际竞争上尚存在短板;民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市场上同名异物、同物异名的情况十分常见,导致消费者无法识别;同时,植物新品种相关案件的取证及鉴定存在一定难度,在企业研发及经营的不同阶段,影响植物新品种侵权的界定因素也比较复杂,难以明晰。

如何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为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我想促进种业研发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深度交流是一个非常好的途径,既能加强在相关案件调查取证中的专业性、创新性探索,快速准确把握相关专业领域争议焦点的辨析方向,为同类案件积累方法和经验;又可以了解科研单位及相关研发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诉求及困惑,为有效促进整个行业生态在我国持续保持创新活力、健康规范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提供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

一个产业的规范良性发展,不仅需要相关法律的保驾护航,还要在品种审定、种质资源保护、完善育种创新,规范线上、线下生产经营许可等方面形成一系列可操作的、易落实的制度及机制,紧随行业发展不断创新和完善。《北京市种子条例(草案)》已进入审议阶段,对种子资源保护、品种选育与管理、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扶持保障及法律责任都有明确表述,也将为种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优化业态环境再助新力。

参与植物品种保护研发及经营的相关单位都希望能有一个对知识产权有力保障的社会法治环境,也希望每个参与者能尊法守法,使整个研发及产业的各个链条逐步规范行为;加强在植物品种保护方面技术和制度方面的研究。让真正的知识产权人能有意识、有途径保护自己的成果;让那些投机取巧者能够因侵权付出代价受到惩戒。让我们在植物种子资源保护及育种研发等农业高精尖领域筑牢基础、保持创新活力,为北京打造“种业之都”添砖加瓦,引领护航。

(作者系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海淀区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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