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慈善周刊

“唯有不忘初心,才能牢记使命”

——记“七一勋章”获得者李宏塔

本报记者 赵莹莹

6月29日上午,“七一勋章”颁授仪式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29名党内最高荣誉的获得者,是平凡生活中的英雄,是引人向前、催人奋斗的灯塔。

作为共产党人革命传统、优良家风的传承人,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老慈善人李宏塔,在获此殊荣后,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红色家风激励前行

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72岁的李宏塔走上“七一勋章”领奖台。

满头银发的他,身姿挺拔、精神矍铄,眉目间与祖父李大钊颇有几分相似,但依然保持着一贯谦和谨慎的作风。“身为一名共产党员,要不断地开拓新的前进道路。作为革命后人,‘七一勋章’将激励着我们继续向前永不停步。”获奖后的李宏塔,谨记父亲生前的教诲,以及祖父李大钊倡导的革命精神和不为名利的家风情怀,这是他内心真正的根系。

“每一代人都有每一代人的责任。”李宏塔告诉记者,在他看来,“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是祖父一生奋斗的真实写照,如今在新时代应当有新的解读。

“我的理解,就是敢担当、善作为。做事情要认真负责,该你做的事情要义不容辞,主动去做,而且要做得漂漂亮亮。”李宏塔说。继承和弘扬红色家风,向来是共产党人的坚定选择。作为“共产党人革命传统、优良家风的传承人”,李宏塔始终艰苦朴素、清正廉洁、以严治家。

在安徽省合肥市,很多市民眼中的李宏塔,是一位“自行车上的厅长”。在省民政厅任职的20年间,他骑坏了4辆自行车,穿坏了5件雨衣、7双胶底鞋。

“最初那会儿,我家离省民政厅不远,坐公交车只需3站,我就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李宏塔告诉记者,直到2004年随着他年龄增大、办公地变远,自行车“与时俱进”地换成了电动自行车。

几十年来,身负“革命后代”的责任,他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要把工作做得更好,把人生过得更加干净纯粹。

“回望我们党100年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多少老一辈革命家,在战争年代、在和平建设时期,付出了自己的汗水、心血,甚至牺牲了生命。跟他们比起来,我仅仅是做了党员干部该做的事情。”李宏塔表示,共产党员要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尽管我已退休,但今后依然要把党的好传统、好作风,不断弘扬传承下去。在新的百年里尽自己所能,做我应该做的工作。”李宏塔说。

新时代的“铁肩担道义”

“我们多一点辛苦,群众就会减少几分痛苦。何乐而不为?”这是李宏塔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深受父亲影响的他,工作实事求是,从不搞形式主义,容不得一点花架子。在他38岁面临人生重要抉择时,毅然走进了安徽省民政厅。“因为我喜欢直接与困难百姓打交道,给老百姓多办实事好事最合我意。”李宏塔说。

父亲的谆谆教诲,让李宏塔心系基层和群众,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每年至少有一半时间都蹲在乡镇基层。身为一位“老民政”,他将日常工作归纳为3句话:“视孤寡老人为父母,视孤残儿童为子女,视民政对象为亲人,这是新时代的‘铁肩担道义’。”

20世纪90年代,皖北农村相对落后,李宏塔去得最多。每次下乡,他都不打招呼,走进村、敲开门,直接和群众坐在一起,到群众中听心声;走访困难群众,他总是亲手掀锅盖、查米缸、看存折、问细节,全面了解政策落实和救助金兑现情况;从百姓家出来,再去乡镇、县市座谈……以实际行动践行“民政为民”的使命初心。

长江和淮河流经安徽,每逢有洪涝灾情发生,总是他最忙的时候,晴天一身汗、雨天一身泥。

2003年夏天,淮河、滁河流域发生汛情。7月23日,李宏塔带着民政厅有关部门人员察看灾情。他们走进受灾群众住的帐篷和庵棚,顿感热浪滚滚、暑气灼人。随行人员用温度计进行测试,草搭的庵棚里是45℃,帐篷里是50℃,用蛇皮袋搭的庵棚里,温度高达55℃。里面待不住,一些灾民就露天睡在淮河大坝上。

心细如发的李宏塔马上让工作人员调整安置方案,寻找集体房屋、闲置校舍重新转移安置。一直察看到下午3时许,一行人才到路边一家小饭店吃午饭。

担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后,李宏塔长期分管机关扶贫工作。据身边的工作人员反映,由他带队的调研,不仅行程满、节奏快,而且喜欢“寻丑”“揭短”,哪里条件差就往哪里去。

“唯有不忘初心,才能牢记使命。对我来说,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是一种莫大的幸福!”李宏塔认为,唯有履行使命,才能把初心变成一件又一件与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

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退休后,李宏塔依旧为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四处奔走,始终做到“革命传统代代传,坚持宗旨为人民”,这句话,也成了他获得“七一勋章”时的颁授词。

为慈善事业不停奔忙

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当好人民勤务员,在李宏塔身上有着直接的体现。无论身居何位,他都始终按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成为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典范。

在民政部门多年的工作经验,使得身为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的李宏塔,总是找机会为困难群众“发声”,并就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多次递交提案。

立法规范慈善活动,对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8年,李宏塔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关于重视慈善立法的提案》。次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他建议“以政府名义,选定一个特定日子设立中国‘慈善日’”,开展全国性的慈善宣传教育、慈善义卖捐赠等活动,使“慈善日”成为整个社会的爱心总动员。

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慈善法规定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李宏塔得偿夙愿,把更饱满的精神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之中。

除了推动慈善立法,他还深入乡村寄宿学校、城郊的养老院、城里的老旧小区调研,先后在全国两会上围绕“完善精准扶贫的制度化保障”“应对人口老龄化”“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等主题递交了多份提案,为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曾经担任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的李宏塔,尽管年事已高,但他依旧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尽心竭力。在中华慈善总会“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的推广过程中,他先后深入湖南、湖北、广东等地的县城、村社进行考察调研。在湖南郴州调研时,他再次“习惯性地”自掏腰包,向郴州市慈善总会捐赠1万元,用于慰问困难群众。

“慈善精神的核心就是一种爱的奉献,是中华民族自古有之的宝贵财富。”在李宏塔眼中,中华民族扶弱济困、心忧天下的传统美德,在公益慈善行动中得到再现,得以巩固和传扬。年逾古稀的他,把服务困难群众视为自己晚年的一件幸事,“希望我们的慈善组织搭建好平台,更好地传递爱心!”

2021-07-06 赵莹莹 ——记“七一勋章”获得者李宏塔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9006.html 1 “唯有不忘初心,才能牢记使命” 9,006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