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崔吕萍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
对此,全国政协常委、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张茅提出,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需要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以消费环境改善和市场秩序规范释放新的消费空间,让消费者敢于消费、愿意消费、乐于消费。
褒贬是买主,喝彩是闲人。这句谚语背后隐含着一种规律——消费者在最终为产品与服务买单前,都要有个充分辨别的过程,产品优劣、服务好坏,任何一个维度上存在瑕疵,都有可能导致买卖不成,人情不在。而消费作为最终需求,在经济增长中也有着基础性作用。2020年,尽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但最终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仍然达到54.3%,高于资本形成总额11.2个百分点,为近年来的最高水平。
“我国拥有庞大的国内消费市场,十四亿消费者和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四亿多中等收入人群,蕴含了巨大的消费潜力,是经济增长的动力和韧性所在。新时代居民消费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出更高要求,对消费环境提出更高要求,这也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表现。”张茅这样说。
在张茅看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需要发挥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企业是创造产品、提供服务的主体,也是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因此,要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合规意识,树立以人为本、消费者至上的理念,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企业内部质量管控,从源头上严把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提振消费信心;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落实企业修理、更换、退货等义务,特别是线上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大力倡导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更高水平的服务承诺。”张茅这样说。
良好的消费环境,同样需要加强市场监管。“质量不是政府评奖评出来的,而是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消费者的认可。因此要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行为、虚假宣传、消费欺诈、霸王条款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和抽查,完善质量标准和后评价体系,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缺陷产品召回、产品伤害监测等制度,守住质量安全底线,提升质量总体水平;要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曝光违法失信企业和行为,让消费者可以用脚投票,让违法失信企业寸步难行。”张茅称。
消协组织作用更不可小觑。“在这方面,我认为一是要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畅通线上线下投诉渠道,完善消费调解、和解等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二是要开展消费教育、比较实验、体验式调查和公益诉讼等工作,不断加大对产品和服务的监督力度,引导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防止违法食用野生动物、舌尖上的浪费、攀比型消费等现象;三是要开展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发布消费维权年度报告,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消费维权积极性,形成优化消费环境的合力。”张茅这样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