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是适应新发展阶段形势、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环节和强大动力。
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显著增多,我国对外开放面临较多困难和挑战。为推动“十四五”规划实施,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为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注入中长期动力。建议:
一、坚决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一方面,加强自主核心技术攻关,实现高端技术突破,解决“卡脖子”难题,确保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完整并富有韧性和弹性。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巩固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地位,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同频共振、无法切割”的深度融合态势。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国内市场,探索全国统一适用一张负面清单,合并全国版负面清单和自贸试验区版负面清单,适时取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促进内外资公平竞争。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清理与之不相符的地方性法规。
三、切实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加强出口产品质量管理,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认真研究内外贸一体化“同线同标同质”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促进进出口协同发展。推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壮大,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开放平台建设,加快制定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完善口岸平台建设,不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四、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平台功能。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定期评估整改,打通政策堵点,加快形成更多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推广。加强政策指导,优化国家级新区和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等各类开放平台功能,不断提升地方开放水平。
五、积极调整对外开放理念和思路。深刻认识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科学内涵,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高度来谋划和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各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制定对外开放目标规划、出台对外开放政策措施。
六、努力营造良好外部环境。要坚决维护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同时要努力团结大多数,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坚持多边主义和共商共建共享原则,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努力为“十四五”规划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