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慈善周刊

海南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本报讯(记者 郭帅)海南省民政厅近日印发《海南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简称《方案》),加快推动该省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专项行动分为培育发展、能力提升、示范引领3个阶段。2021年为培育发展阶段,海南省将制定培育发展政策,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规程,完善培育发展机制。同时选取海口市、三亚市开展试点。

2022年为能力提升阶段,将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优先给予社会组织指导和支持,并将试点地区经验向其他地区扩展。

2023年为示范引领阶段,将巩固、提升成果,形成一批管理运行规范、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的示范型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中,海南省将重点培育发展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育幼服务、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维权服务等领域的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其主动融入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优先培育具有乡村振兴功能的社区慈善组织,鼓励发展特殊群体救助、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社区慈善组织。引导居(村)民根据本地风俗、个人兴趣爱好等成立文体娱乐类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培育服务于农业技术推广、生产经营、乡村产业发展服务、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方案》规定,将对上述社区社会组织降低准入门槛。“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向县级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同时,海南省将加强政策扶持,例如福利彩票公益金要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服务项目、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等,要“推动建立多元化、制度化的资金保障机制”。

在建设支持平台方面,《方案》规定“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要探索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为主体统一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支持和指导。

2021-06-15 郭帅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8040.html 1 海南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8,040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