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调查研究

乡村建设中的 “五大关系”

吴志明

规划设计是推进乡村建设、改善宜居环境的灵魂。近年来,全国各地持续推进人居环境,乡村风貌焕然一新。但由于全国各地乡村数量庞大,建设发展水平不一,建议在规划设计中要处理好以下五大关系:

一、处理好乡村与城市的关系。乡村与城市相伴而生、相互发展,是一个紧密联结的命运共同体。但城乡发展的定位不同,既要减少差距,又要保持差异。乡村建设应遵循“宜低不宜高、宜疏不宜密、宜简不宜繁、宜‘土’不宜洋、宜隐不宜露”的总体原则,既为今后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又可留出土地增加耕地面积。

二、处理好“面子”与“里子”的关系。由于村一级财政缺乏持续“造血”功能,不少乡村医疗卫生、基础教育、公共文化、社会服务等设施依然薄弱。因此,要着力提升农民文化素质水平,因地制宜引进符合当地特色的绿色产业,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让农民不仅“面子”好看,而且“里子”更加充实。

三、处理好耕地资源与产业的关系。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乡村空心化、老龄化问题严重,耕地大量抛荒撂荒,农业生产没有规模难成效益。土地规模复耕统一流转、种养殖结构优化升级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根据市场需求,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抓好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农耕体验、森林康养与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药材等规模种植和食品加工等主业。不宜舍近求远,谋求那些不接地气、水土不服的项目和产业。

四、处理好外力与内力的关系。外因要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如果广大农民的内生动力缺失,乡村振兴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建设家乡,改善宜居环境的主体是农民,要着力避免和纠正一些农民的“等、靠、要”思想,防止出现“干部干,群众看”“干部着急,群众不急”现象。要充分尊重“三农”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广泛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赋予其更多发言权和决策权。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多做农民想干的事,多办真正能广泛惠及乡民的项目,形成可以复制的、可持续性发展的业态。

五、处理好统一行动与因地制宜的关系。乡村建设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逐步推进,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模式。应注重地域特色,尊重文化禀赋,体现乡土风情,以多样化为美,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实践模式。同时,要强化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包括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在内的乡村振兴规划,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按照时间表有序推进,不层层加码,时间服从质量,稳扎稳打,久久为功。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民建福建省委会主委)

2021-06-11 吴志明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7937.html 1 乡村建设中的 “五大关系” 7,937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