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波
近年来,我国确立了种业为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的地位,在中国化工收购先正达公司后,我国种业在全球种业的位势有很大的提升。但是,与国际种业巨头相比,国内种业企业的发展程度、综合实力还存在很大的差距。目前,全球种业市场份额排名前十的种业公司中,排名第一位的拜耳占22%,排名第二位的科迪华占18%,排名第三的先正达只占6%,形成明显的双寡头垄断格局,尤其是在转基因性状领域,基本处于完全垄断的格局。
为更好地打赢种业翻身仗,建议国家加强顶层设计,打造强优势种业企业,着力培育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准的国际种业巨头。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第一,营造利于种企成长的环境、政策。
一是推进国企管理改革创新。建议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干预企业依法行使自主经营权、领导班子外的人事权及分配制度。在战略规划、薪酬管理、选人用人、股权改革等方面给予企业更多的自由度,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
二是完善种业法规政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保护原始创新,提高侵权成本,更好地激发种企特别是龙头企业的研发积极性。实行品种审定改革,建议除国家审定外,以生态区审定制替代省级审定制度,进一步完善审定标准,逐步试点建立企业对品种的负责制度,实现品种审定到品种登记制度的过渡。明确转基因和基因编辑政策。提高种企门槛和市场准入,提高国内种企的整体竞争力。
第二,合理分配资源,真正使种企成为创新的主体。
一是促进人才、技术、资源向企业流动。建议通过出台育种公益性研究3年和5年重点目录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科研院所的公益性研究范围,推动更多优秀的育种人才转入企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引导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通过技术入股、成果参股等方式参与企业商业化育种,解决困惑科研人员的“身份问题”。将资源、技术及品种合理转移到企业推广应用等情况纳入科研单位绩效考核体系,促进科研单位科技成果应用与转化。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优化整合财政、科技和产业发展相关计划,扩大现代种业基金规模;对种业企业实施更大力度的定向税费减免、专项补助和奖励激励,持续完善支持种业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体系。
三是推动种质资源共享。建议由种子管理部门牵头,搭建由研发机构、企业广泛参与的种质资源交流信息平台,探索种质资源共享服务与品种展示示范衔接机制,针对市场实际需求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筛选及展示”等专题服务,提升种质资源利用转化效率。
第三,加快延伸产业链,积极发挥种企产业化龙头作用。
一是加快兼并重组,着力打造育繁推一体化、育种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企业集群。
二是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利用我国在水稻、小麦等作物上的技术优势,不断扩大种企在海外市场的影响力,在国际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三是延伸产业链。以“种子+”其他要素方式,推进“种药肥一体化”,向终端提供农药、化肥、农机、农艺、栽培管理等全程解决方案。同时与粮食生产、加工、销售等企业进行对接,通过实行订单农业、组建联合体等方式进行紧密合作,打通上下游全产业链,推动种粮一体化,加快三产融合,实现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合肥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