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艳红
5月9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和中南大学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21)》发布会暨“数学时代的法治实施”专题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上,发布了《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21)》,并公布2020年度中国法治实施十大事件。
“中国法治实施报告”项目由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江必新于2013年倡议发起,中国行为法学会和中南大学联合主办。至今,项目已持续运转9年,连续出版了8部年度报告。项目旨在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法治建设新阶段的中心任务,聚焦法治实施,记录中国法治发展历程,为法治中国实践提供系统的“年度体检”,为加快法治中国建设出谋划策。
《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21)》由来自20所高校、6家实务部门的35位专家联袂创作。全书共77万余字,多维度全景式展示了过去一年中国法治运行的客观情况,总结特点、发现规律、挖掘问题、提供对策。
江必新在致辞中表示,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法治中国建设史上成果丰硕的一年。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圆满实现,“十三五”规划顺利收官,法治各环节充分释放服务保障功能,法治实施各领域取得诸多新进展。
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许中缘教授发布了“2020年度中国法治实施十大事件”。“中央确定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等十件事例、案例入选。中南大学中国法治实施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法治实施报告》副主编王红霞在发布《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21)》主要成果时称,2020年中国法治实施呈现三大突出特点:第一,从常态到应急,法治的实施机制在抗疫防疫中历练升级。第二,从规范到保障,法治的多元功能在应对挑战中充分呈现。第三,从建制到建案,法律实施机关越发重视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来推动法治价值、法治精神与法律规则的同步实施。
发布会后,“数字时代的法治实施”专题研讨会接续举行。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等10位嘉宾,围绕“数字时代的法治实施”这一主题进行深入探讨,就数字时代刑事法治的实践、数字时代与法治时代、平台经济监管理念的转型、传统法律实施困境与数据治理、数学经济立法新趋势等各抒己见,为数字时代的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发布会采取线上同步直播形式,全国各级各类法律实施机关、各高校及各大媒体代表70余人莅临现场,3500余人在线上参加了会议。
附:2020中国法治实施十大事件
NO.1 中央确定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NO.2 依法防控疫情中的宪法问题
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出现。疫情防控迅速成为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如何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使各项工作措施在法治轨道运行,值得从宪法学进一步研究。
NO.3 全面加强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
2020年下半年,国家全面加强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监管。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12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收购银泰、阅文收购新丽、丰巢收购中邮智递等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分别作出行政处罚。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开展立案调查。
NO.4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社会法助力复工复产
多部门出台的社会法领域政策文件为保障企业顺利复工复产、稳定劳动关系、促进劳动者就业、防止就业域视、保障低收入者基本生活、维护医护人员权益等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
NO.5 全国多地出台免罚轻罚清单制度
2020年,中国行政法实施中有一个可圈可点的现象:多地出台免罚轻罚清单制度,即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如果具有清单规定的情形,可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NO.6 长江保护法颁布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长江保护法,其中诸多亮点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这是我国首次为特定的江河流域正式立法。这部法律的出台,不仅有利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治理和改善,也开创了我国流域专门立法的先河,为其他重要流域的立法保护提供有益借鉴。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NO.7 个人破产立法启航
2020年8月26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包括总则、申请和受理、债务人财产、债权申报、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债权人会议、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等共13章内容,主要规定了清算、重整、和解三大程序。
N0.8 街拍“受罚女童”上网传播侵害他人人格权案
原告6岁女童李某因“淘气”不想上学被家长绳(布条)缚于街道中心树上“惩罚教育”。见状,被告魏某没有选择报警而是用手机拍数秒视频录像后上传网络在微博上传播。除被告魏某外,涉案者还包括传播上述视频的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微博),也被作为第二被告告上法庭。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魏某构成侵权(侵害肖像权和隐私权),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不构成侵权。
NO.9 人工智能生成物引发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
《午评:沪指小幅上涨0.11%报2671.93点 通信运营、石油开采等板块领涨》一文由腾讯网站首发,且注明“本文由腾讯机器人 Dreamwriter自动撰写”。 Dreamwriter系腾讯公司研发的基于数据和算法的智能写作辅助系统。盈讯公司未经腾讯公司许可将该文通过其网站向公众传播。腾讯遂以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盈讯公司诉至深圳南山区法院。法院认定,该文的外在表现形式符合文字作品的要求。从该文的生成过程看,文章的表现形式体现了腾讯主创团队相关人员个性化的安排与选择,具有独创性。2020年1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决盈讯公司侵犯了腾讯公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该行为不再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因被告已删除侵权作品,故判决赔偿损失及合理的维权费用1500元。
NO.10 余金平交通肇事案
余金平于2019年6月5日21时许聚餐后酒后驾车,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撞倒了被害人并致其死亡。其自述回家后擦车时发现车上有血迹,才知道撞到了人。遂偷偷返回并在附近小树林观望,后其躲进足疗店。事后,余金平经妻子劝说于次日5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供述了罪行。案发当月,余金平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家属160余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鉴于余金平自愿认罪认罚,检察院提出了“判三缓四”的量刑建议,但法院经过审理,未予采纳量刑建议,判处余金平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两年。检察院对此提起抗诉,余金平本人也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检察院的抗诉、余金平的上诉,改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20年1月初,该判决书全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