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照宁
“近年来,犯罪低龄化的趋势逐渐加强,在近年我们处理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犯罪占比将近11%,而且由于法律存在一定漏洞,大量16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我们无法立案,更无法羁押,2020年区法院受理青少年犯罪案件12起,而这只是冰山一角。”4月29日,在厦门市集美区政协召开的“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双月对口协商会上,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副局长王光锋对于青少年犯罪的现身说法,引起了参会者的关注。
在王汴玉委员看来,当前预防青少年犯罪应改变各部门“各自为战”的局面,党委政府应强化总抓手的作用,由政府牵头,统筹全局;应改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方式方法,针对不同学龄阶段采取不同措施进行宣传教育,学校可根据实际需求采取“订单式”教育,例如,定期开设模拟法庭、拍摄微电影等活动、设置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引入先进教育理念,构建专业化社工体系等。
陈志良委员提出,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应以预防为先,标本兼治,应联合区相关部门,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制定并落实预防青少年犯罪年度工作方案;同时需扩大法制教育的力度和广度,加强对青少年的责任教育和规则教育,由区委区政府组织法制宣传队,发挥各个系统优势,形成集美区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实现资源共享。
“应强化民商主体预防责任,形成社会合力。”“组织青少年参观看守所等公安机关,进行震慑性普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系统教育,提升家庭和谐教育氛围。”……会议在委员们的纷纷建言中达到了高潮。
在听取了委员们的建议后,集美区政协副主席陈小强表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事关国家、民族大计,但对青少年犯罪,宽容不等于纵容,应适当加强教育手段的严厉性,保护与惩戒并重,杜绝青少年犯罪的“一判了之”,同时也要对屡教不改的青少年罪犯严格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