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慧峰
“生命安全和生物安全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是国之重器,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中。” “要集中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解决一批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设备、疫苗等领域‘卡脖子’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言犹在耳。
使全体中国人民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是两个百年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肆虐全球一年有余仍不绝的新冠肺炎疫情下,医药领域的自主创新,意义格外深远。
所谓创新药指的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的药物。相对于仿制药,其强调化学结构新或治疗用途新。它不仅能降低对国外新药的依赖,更能便利国内民众,让中国患者第一时间享受创新成果。但不可否认的是,长期以来,我国医学科研领域内原创性基础研究和科研成果转化两端乏力。在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研发方面,我国多为跟跑状态,即跟随已知靶点展开攻关,缺乏基于新机制、新靶点的原始创新;而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能力同样薄弱。此外,医药创新需要的资金、人才等多方面的储备严重不足。
除了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如何让群众看“好医”、用“好药”也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一环。2015年我国开始强调鼓励医药产业创新,并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医学部主任助理吴明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目前的政策环境有利于医药创新:一是显著压低了药品耗材采购价,可以将腾出的医保资金空间,拿出一定比例,将那些临床价值非常高、需求量非常大的创新药物纳入进去。二是仿制药进入薄利多销时代,如果企业想要追求较高利润,就必须开展医药创新。
医药创新有一个著名的“双十理论”,即用十年时间、十亿美元,才有可能做出一个创新药。在这一大背景下,国外医药巨头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可达到16%,甚至更高。但我国医药企业在研发投入上的实力远远不够。而依靠政府投资搞创新肯定是行不通的,如何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另一方面,能否激励和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和医药创新是医保政策科学性和合理性所在。医保改革下一步需要在政策环境和操作上引导和激励医药创新,让企业有持续创新的动力。例如在医保谈判时需要考虑给创新药足够的回报空间。
医药创新的破题、解题,一切必须从人民的需要出发。创新可以有不同的路径,但创新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老百姓的临床用药需求,因此,医药创新必须注重产学研结合,以企业为主体,以临床为价值导向,以让患者受益为目标。
人类同疾病较量最有力的武器就是科学技术,人类战胜大灾大疫离不开科学发展和技术创新。从长远来看,唯有创新,才能长期保护国民的生命健康权,保证关键时刻不被别人“卡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