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谢靓
■编者按:
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引领带动我国科技创新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作出全面部署,为“十四五”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科技创新工作指明了方向,2035年,我国将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并乘势而上在本世纪中叶建成世界科技强国。
大蓝图已经绘就,细节处如何落笔?
3月25日至4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郑建邦先后率民革中央调研组,分别赴江苏、广东两省,围绕“强化法治保障与政策引领,助推国家科技战略实施”开展调研,这是受中共中央委托进行的年度重点考察调研。如何综合运用法治与政策手段,为系统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保驾护航”?民革中央希望发挥社会法制方面的特色优势,为这个问题找到合适的答案。
调研组一行到达南京、苏州、广州、深圳等地,考察多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园区、科研机构、实验室及商事法庭,听取当地相关情况介绍,并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座谈交流。一路上,大家看到了苏粤两地在推进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的巨大成绩,也深刻感受到“卡脖子”之痛和补齐体制机制短板的迫切性,在强化法治保障与政策引领方面,调研组提出了诸多意见建议。
▶▶▶ 聚焦“卡脖子”之痛
随着美国对我国高新科技的打压越来越严,一些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正面临“卡脖子”的问题。
好在,我们一直在加快科技创新的脚步。
江苏是科研大省,更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大省,广东站在改革开放前沿,是我国创新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在这两地,调研组看到了很多令人振奋的科技创新成果。
在南京,网络通信与安全紫金山实验室研制出自主知识产权CMOS工艺毫米波芯片和大规模天线阵列,开通全球首个网络内生安全试验场。
在广州,粤芯片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拥有了全省唯一进入量产的12英寸芯片生产平台。
在深圳,与国内绝大多数医疗器械企业通过OEM/ODM方式出口不同,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自有品牌打进了国际主流市场。
……
硕果累累,得益于企业奋发图强的自主创新精神,也得益于当地在强化法治保障与政策引领方面付出的努力。
在与调研组座谈时,江苏省有关部门介绍说,当地印发了《江苏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及一系列政策文件,不断加大政策引导和组织推进力度。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立法,2008年科技进步法颁布实施后,江苏省相继出台了企业技术进步、发展民营科技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专利培育、技术市场管理等一系列地方条例。2017年10月还率先颁布实施《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
座谈时,广东省有关部门介绍说,广东在强化基础研究、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优化创新生态等方面制定了许多政策文件,出台和修订了一批地方性法规,在全力打造战略科技力量、为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提供保障方面,投入了巨大的心血。
但是,调研组也了解到,在法治保障与政策引领方面,两地都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比如,地方立法自主权已不能完全满足自主创新的需要,部分先行先试政策与上位法冲突导致落实有困难,一些法律法规的落实有待加强配套性。
比如,科技创新政策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有待提高,政策重点偏重产业端和供给端,对需求端和研发创新环境注重不够,政策资助中的普惠性政策少。
比如,对新技术新业态还需增强政策包容性和法治保障力。面对人工智能、自动驾驶、基因编辑等新技术的加速发展,其治理还处于摸索阶段,原有的监管模式难以沿用。
“用‘定’的法律和制度适应科技发展‘变’的要求,难度较大。”在深圳,一位当地相关负责同志总结出这样一句话。
在调研组看来,改革不仅仅是修改具体的法规条文和对现行政策的修修补补,而是要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改革中存在的突出矛盾,科技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也需要通过建法立制来固定下来,形成新的国家科技创新管理秩序,从而大幅提高改革举措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强化改革措施的约束性和引导力。
调研组建议,把“卡脖子”技术攻关与科研管理体制改革、综合性教育体制改革、知识产权制度改革等有机结合起来,瞄准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体制机制短板,系统推进各重点领域和环节改革,进一步激发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的总能量。在一些重点领域,要改变以往“单兵突进式”“撒胡椒面式”“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式”的模式,更好地盘活资源,提高创新效率,实现“好钢用在刀刃上”。
▶▶▶ 深化知识产权保护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在强化法治保障与政策引领方面,如何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是其中绕不开的重要课题。
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用发展的眼光看,仍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创新无处不在,知识产权涉及各行各业,在政策制定中相互之间还缺乏统筹协调,再加上地区发展不平衡等诸多因素,使政策供给方面重复规定、抵触规定、差异化规定等情况屡有出现。”这是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同志向调研组反映的观点,该负责同志还表示,知识产权体制机制中,基层人才匮乏的挑战较为突出,现有市场监管部门还缺乏懂专利懂知识产权的人才。另外,知识产业发展安全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也面临一些挑战。
政策供给尚有不足,法律保障水平同样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在这个问题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有自己的思考。
“十二五”时期,全国首批设立的三个知识产权法院之一落户广州,这些年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从诞生时的“一张白纸”逐渐成为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优选地”,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实践上积累了丰厚经验。
法院负责同志告诉调研组,2020年,法院新收案件1.3万多件,几乎绝大部分都是民事侵权案件,其中专利权纠纷案件较多,发明类仅占约10%。由于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特殊性,目前市场不同评估机构对其价值评估结果相差较大,缺乏科学合理的科技成果转化价值评估标准和方法。此外,司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还需提升,随着新收案件逐年大幅增多,法院人少案多矛盾的压力日益突出。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覆盖领域广、涉及方面多,深化保护非一日之功。调研组建议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建议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改革创新,完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有效统一知识产权同类案件的裁判标准,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促进科技创新、激励竞争、文化繁荣和社会发展。
调研组还建议,要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增强影响知识产权国际舆论的话语权,为下一步跟发达国家同台竞技打下基础。
其实,在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强化科技创新法治保障问题已不仅仅是国内的事。
2020年9月,最高法批复同意设立苏州国际商事法庭,这是全国地级市首个国际商事法庭,致力于为整个区域的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调研组在这里考察时了解到,法庭主要管辖苏州市辖区诉讼标的额不满人民币50亿元的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近年来,苏州受理涉外民商事案件占全省近一半,案件数量稳居全省第一。
显然,在科技创新方面,需要完善国内相关规则,也要做好国内与国际规则的衔接。调研组建议对标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以及RCEP、中欧投资协定、CPTPP等国际协定的标准,有效应对竞争中立、知识产权、政策采购、环境与劳工标准等新国际规则,提升我国科技创新领域法律的整体性、可执行性和约束力。尤其是面对美国霸权主义和长臂管辖的无限升级,要从安全与发展的角度出发,加大相关法律手段的研究和储备。
▶▶▶ 以人才为中心
“我们通过高端医疗影像,瞄准重大国家需求,实现了系列突破。”
“这个深港脑科学创新研究院,聚焦老年痴呆症、自闭症、抑郁症等等神经系统疾病,建立脑数据采集和模拟平台,可进行精准、可视化的盛景调控干预。”
……
穿行在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长长的走廊里,调研组一边听研究院负责同志介绍,一边观察墙上悬挂的各种设施和项目图片,琳琅满目的创新成果赢得了大家的一致赞叹。
让调研组印象深刻的是,这个研究院是一种新型研发机构。它挂着政府认定的“红顶”研究院牌匾,却没有行政级别,没有事业编制;是象牙塔里的研究院,也是直面市场的有限公司……被称为“四不像”的新型研发机构,是深圳科技创新的一大特色,而且已经开始成功在全国复制。
没有编制、打破铁饭碗,是为了更好地以人才为中心,集中精力搞科研。据了解,研究院设立末位淘汰制度,改变以往给人才贴“永久牌”的评价机制,实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流动性。
强调服务的科研管理,同样是提高科研效率的关键。这里各项制度都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大大节省了科研人员为琐事耗费的时间。研究院在做的就是栽好梧桐树,创造最佳的平台和外部环境,吸引这些“凤凰”人才归来。
没有“位子”,却有吸引力,人才就像活水源源不断注入这片创新土壤。调研组了解到,研究院总人数4000多人,其中员工平均年龄仅32岁左右,全职院士6人,海归800多人,高层次人才近千人,累计培养学生超万人,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人数连续五年踞中科院第一。
这是深圳独具特色的创新体系,在一些调研组成员看来,以人才为中心对于企业的科技创新很重要。
“创新的第一要素是人才,先有创新人才,后有创新结果”。在与调研组座谈时,广东华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杨瑞雄深有感触。
对此,华南理工大学教授车文荃向调研组提出,为了更好提升国家原始创新能力,除专业层面的高层次人才外,还需要汇聚一大批领域战略科学家,具备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的科研能力和领导力,可以推动多学科交叉融合,并引领创新群体的形成和发展。在人才发展的生态环境营造方面还应有较为全面的考虑。
调研组认为,当前要实施重大人才工程,以“高精尖缺”为导向,培育引进更多国际一流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不把“帽子”作为科研申报、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的硬性门槛,而是看科学技术本身解决了什么问题,真正落实“赛马”机制,实行重点攻关项目“揭榜挂帅”,给本土人才、引进人才、体制内人才、体制外人才以公平竞争的机会,谁能干就让谁干。在人才引进方面,借鉴荷兰、新加坡等国家好的做法,为人才提供优厚的待遇、优惠的税收政策,探索实施更有吸引力的移民政策,把国际顶尖科技人才吸引到中国来、为我所用。
汇聚天下英才,是为了共创美好未来。在科技创新的道路上,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而在助推国家科技战略实施上,民革中央还将绵绵用力、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