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新国
1981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后,义务植树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起来。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河北省秦皇岛市委会主委刘志新表示,40年来,全民义务植树为绿化祖国和改善生态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有些问题要引起重视。
刘志新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是义务植树主要实现形式,如何有效组织外资、私营企业员工和个体工商户、无固定单位人员、自由职业者参与义务植树,需要研究解决。另外,各地城镇周边、交通便利的地方已基本完成绿化,宜林地大多处于远离城镇、交通不便的区域,普通公民直接参加义务植树越来越难,履行义务的成本也相应加重,需要丰富尽责形式,方便群众参与。
为进一步推动全民义务植树开展,刘志新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全民义务植树的组织领导,完善管理考核措施。同时,国家要制定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各地制定全民义务植树细则,把义务植树纳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爱绿、植绿、护绿、兴绿”真正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
刘志新提出,应创新尽责形式,对条件允许的,继续采取传统方式组织好适龄公民直接参与植树劳动;对因条件限制,难以组织适龄公民直接参加植树的地方,鼓励采取其他尽责形式履行植树义务;鼓励大专院校学生和中小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植树或爱绿护绿活动。积极引导城乡居民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参与义务植树活动,充分利用房前屋后、四旁隙地、单位大院、小区绿地等“见隙插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