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评论

青砖留名?别想不了了之!

王慧峰

长城再次受伤了。

3月21日下午,游客张某林、李某荣、苏某芳结伴攀登八达岭长城,途经北三楼至北四楼之间时三人在墙体上进行刻划,被网友及媒体曝光。后经调查,刻字的三名游客使用的刻划工具可能为钥匙、铁丝或其他尖利物品,刻划内容为游客姓名。事件的最新进展是,3名违法行为人已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类似的刻划,让长城城墙变得“伤痕累累”,而这样的遭遇,不只是长城。从长城到敦煌壁画,从丹霞地貌到四川峨眉山……文物、名胜古迹屡有被游客以刻字、涂鸦、踩踏等方式损坏。游客在刻划之后转身而去,被破坏的文物和名胜古迹却因此留下了难以愈合的伤痕。

承载重要文化信息或自然价值的文物、名胜古迹,是独特的、不可再生的、难以修复的。文物专家早就提醒过,无论是自然景观还是人文景观,遭受的损伤都是不可逆的,要花很大的代价去修复,而且还无法修复如初。尤其是像长城这样占地面积很大的田野文物,一旦损毁,就是不可挽回的伤害。破坏现象倒逼景区不得不采取进一步的应对措施,纷纷加强警示、劝导和处罚力度,但即便如此,还是阻挡不了一些人“青砖留名”的“野心”。

目前对于刻字、涂鸦、踩踏等损坏文物和名胜古迹的行为进行处罚,主要依据是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梳理近年来的相关新闻报道可以发现,事件发生后,给予最重的处罚也就是“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但这样的处罚是极少数,通常情况下是以批评教育、罚款为主。事实上,大多数情况则是因为找不到游客只能不了了之,而且上限500元的罚款力度,与文物遭受的损伤程度以及修复费用相比,相差太多。

鞭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自然起不到什么威慑作用。笔者认为,除了罚款外,可以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让损毁者承担修复费用,这样既能解决高昂修复费用的问题,也能让法律更具威慑力。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已经有了违法者承担修复自然景观费用的案例。2017年4月15日凌晨4时许,张永明、张鹭、毛伟明三人在明知景区严禁攀爬的情况下,使用电钻、挂片、绳索等工具攀爬至世界自然遗产地三清山标志性景观巨蟒峰岩柱体顶部。在攀爬过程中,他们用铁锤将26枚膨胀螺栓钉打入了石体内,给巨蟒峰造成不可修复的严重损毁。最终,其中2人获刑,并处罚金;3人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费600万元。

文物保护是一个综合性工程。一方面,需要游客提升自身的文明素养和法律素养。另一方面,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一旦破坏文物,就必然付出高昂代价”的氛围,让伸手的人得到深刻教训,然后形成案例,进而警醒其他人。只有该有的措施一一到位,类似的不文明乃至违法犯罪行为,才会越来越少。

只有我们每个人对文物都保持一颗敬畏和爱护之心,万里长城才能永不倒。

2021-03-25 王慧峰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3994.html 1 青砖留名?别想不了了之! 3,994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