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休闲周刊

贺云翱委员:

以专项债券助力大运河建设

本报记者 李冰洁

随着“建设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被写入“十四五”规划,我国现已形成了“四大”国家文化公园布局。作为国家推进实施的重大文化工程,国家文化公园在实现保护传承利用、文化教育、公共服务、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科学研究的功能,必将惠及万千百姓。因此,今年的两会上,也引起委员的高度关注。

记者随全国政协调研组报道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已有三年,看到了沿线各省市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也见证了“保护传承利用”要求下取得的诸多成绩。这其中,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是记者报道的第一个国家文化公园。从北到南,由东至西,几年来调研组的脚步已踏遍京杭、隋唐、浙东运河,甚至有的委员为了进行更深入的了解,已来来回回考察了不知多少次,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贺云翱就是其中之一。

身为江苏人的贺云翱委员生长在运河边,自然对大运河有着非同一般的情感。作为考古学家,贺云翱以往都本着“保护优先”的原则,数年来多次提出提案建议加强国家文化公园的文物保护工作,但今年他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更加实际的建议——充分利用政府专项债券助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意义重大,需要一定的长期大额资金投入,但政府可投入可引导资金有限,基金股权投资又有诸多限定,加之文旅项目以公益为主利益外溢,投资大、回报周期长、运营管控难、有收益但收益率不一定高、项目退出渠道少退出难,自身难以募集长期低息社会资本参建。

记者发现,调研时总会有当地有关工作人员提出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这个现象在每个国家文化公园的调研中都存在。对此,贺云翱总结自己调研的经验,总结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面临的几个资金方面的问题:“首先是大运河文化带、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任务紧迫性与投资运作回收长期性平衡兼顾;其次,重大项目大额集中投入与资金规模有限分散投资规律的把握;还有就是文化建设公益外溢性与社会资本安全收益性有机匹配的挑战。”

如何在政府投资之外、在股权投资之外,利用政府引导、政府信用,探索出一条既解决重大文旅项目投融资痛点,又符合文旅项目投资发展建设规律的引进大额长期低息社会资本参与模式成为一个需要思考和研究的课题。

在某次调研组会议上,贺云翱把江苏省的探索经验介绍给其他委员。“2020年5月12日,江苏省政府在上交所成功发行全国首只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23.34亿元,期限10年,利率2.88%,涉及江苏省11个大运河沿线市县的13个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项目。”贺云翱介绍说,江苏省大运河文化带专项债券的推出及成功发行,解决了重大文旅项目融资难、社会资本参建难等问题,解决了文旅融资痛点,探索出一条支持国家重大文旅项目建设、符合文旅发展规律的投融资模式。此外,江苏省文旅厅为支持文化带建设,配套出台了对使用大运河专项债建设的重点文旅项目予以贴息政策,进一步降低了投资成本,提高了项目建设进度和成功率。

基于这些经验,贺云翱希望可以推广至大运河沿线8个省市。他建议在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做到使用专项债项目可开工、有收益、能覆盖前提下,适当增加相关地区和相关项目特别是重点建设地区的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专项债分配使用额度,推进国家层面或相关省级发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专项债券,研究推进政府专项债部分补充文旅建设资本金的措施,同时夯实专项债使用管理,确保用好用出实效。

贺云翱还希望对使用大运河和国家文化专项债项目给予国家贴息和相关补贴扶持,鼓励各地项目申报专项债,以解决文化收益外溢,降低投资成本,增厚投资收益,吸引社会资本参建,提高文化项目成功率和可持续。“同时,由牵头省份和相关文旅部门建立文化和旅游专项债券储备项目库,建立‘实施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梯次格局,有序安全推进专项债使用。”贺云翱说。

2021-03-12 李冰洁 贺云翱委员: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3353.html 1 以专项债券助力大运河建设 3,35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