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原 李宁馨 实习记者 魏天权)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杜洪印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呼吁,进一步加强消毒产品监管力度。
杜洪印在调研中发现,一些产品借消毒产品之名行假冒药品之实,以获取最大利益,且在产品中添加各种药物。此外,在审管相对分离的管理模式下,审管互动不良情况时有发生,比如消毒产品事前备案与事后监督不在同一部门,极易出现审管部门之间“双向告知”不到位情况。
杜洪印建议,在立法层面上,若消毒产品剂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类似,均视为非药品冒充药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将其作为假药处理,纳入监管范围,依据药品管理法予以处罚,提升处罚力度。
在审管协同方面,杜洪印建议,完善有统有分、分工明确、节点控制的审管协同结构与职责体系,建立健全“审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双告知”制度,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完善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互动平台,健全完善信息共享、专项会商等制度,细化消毒产品事前备案与事后监督衔接机制,进一步明确消毒产品备案机关向监督机关通报备案信息的内容、时限和途径等,确保监督机构获取备案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用性,有效进行事中分类分级监管和事后联合奖惩,实现审批监管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