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琳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2021年的宏观政策要继续为市场主体纾困,并保持必要的支持力度,并对减轻税费负担、便利融资等一系列的政策已经做出了安排。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在接受人民政协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做出的正确选择。而为市场主体纾困,重点是占市场主体90%以上的民营主体,尤其是小微企业经营者。下一步最重要的是如何理解并实施好这些政策?如何避免政策后遗症以及可能引发的新风险?
刘尚希认为,需要处理好两个基本关系。首先是政策支持和市场优胜劣汰的关系。面对众多在市场竞争中的企业,大体上可分为3种类型:盈利、亏损和盈亏平衡点边缘。亏损严重的企业意味着将要被市场淘汰。而对有盈利能力的企业来说,有没有政策支持都将是胜出者。唯独对处于盈亏边缘的企业来说,政策支持就如甘露,可避免倒闭的命运。
刘尚希调研发现,在不同的条件下,3类企业的分布状态是不同的。在宏观环境高度不确定的条件下,盈亏边缘企业会大大增加,亏损企业也会扩大。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就是如此。此时及时给予纾困政策,就可避免企业规模性倒闭和规模性失业。若条件已经发生变化,纾困政策路径依赖,适应性调整没跟上,就可能导致一些本该淘汰的企业被施救而成为“僵尸”企业。
第二是为民企减负与稳定预期的关系。刘尚希认为,给企业减轻税费负担、贷款延期,可对冲部分宏观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冲击,有助于企业经营的延续。从短期来看,其纾困效应是存在的,甚至很显著。但企业是否就有了长期打算,内生动力由此增强呢?答案是不一定。
刘尚希认为,这更多取决于纾困政策的具体操作。“如果纾困政策的着眼点是减负、保住企业资金链不断,则可保住企业当下的经营不停摆,但企业不一定有稳定的预期。如临时性政策、阶段性政策都有短期纾困效应,而稳定预期的效应则不明显。只有政策变成了制度性的安排,政策本身可预期,企业才可能甩开膀子干,才不会过一天算一天。”
刘尚希举例说,如民企遇到的“三门”(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现象在彻底破除之前,公平竞争环境未完全形成之前,与民企融资需求相适配的金融服务还未完全成熟之前,任何单一政策的预期效应都会大打折扣。
因此,刘尚希强调,坚持政策实施的系统观念,强化政策的可预期性,才可能避免付出了真金白银却“买”不来企业活力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