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江迪 通讯员 陈全鹏)包括沿江12省市政协主席在内的25位全国政协委员日前向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联名提交了《关于共抓长江生态环境保护 共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提案》。
“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五周年之际,又恰逢《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我们沿江12省市的政协委员们共同提交这件提案,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这也是去年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和江苏省政协主办,长江经济带省市政协在南京召开研讨会的成果。”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主席、第一提案人黄莉新表示。
在去年召开的研讨会上,与会者认为,经过长江沿线各省市共同努力,长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势头较好。但受污染物排放基数大、生态修复难度高、流域联动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和历史遗留问题影响,长江生态环境污染隐患仍然较多,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形势依然严峻。有与会者提出,“应在更高层面上加强区域协调,实现绿色发展”的建议,成为与会者的共识。会议闭幕后,江苏省政协根据研讨会上各方面的意见,总结形成了提案初稿。
2020年1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南京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委员们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对提案进行修改完善。
委员们建议,加强长江全流域整体协作。探索建立上中下游协同联动机制。通过国家层面统筹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协调长江流域产业布局优化和产业有序转移,形成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产业体系。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了突出问题。委员们建议,以整改为契机全面排查污染源,摸清污染“底数”,查找风险隐患。着力解决威胁饮用水源地、侵占自然保护地、非法填埋倾倒固废危废等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长江生态环境风险。
针对长江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委员们建议,加大沿江化工行业安全和环保整治力度,做好化工行业退出后的土壤修复与土地合理规划利用。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恢复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建设“长江生态廊道”,推动长江流域保护地协同发展。
委员们呼吁,制定加快长江流域重要江河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统筹建设全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推动长江经济带省市之间实施横向生态补偿,重点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生态涵养区、越冬候鸟栖息地等补偿力度。设立生态补偿基金,加大对现有流域生态补偿试点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长江保护法已经正式施行。委员们建议,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跨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同时加强长江水生态监测体系建设,加大环保科技联合攻关力度,为完善长江治理体系提供全方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