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版:犇向新征程·评论

聚焦“四链” 夯实乡村振兴的产业根基

本报特邀评论员 谢 茹

脱贫攻坚中,产业帮扶作为实现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带动了约三分之二的贫困人口脱贫。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脱贫地区产业要长期培育和支持,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四链驱动”,进一步在提升产业帮扶质效上下功夫。

延伸壮大产业链。着力提升产业发展“造血”能力,围绕脱贫地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强链上不同环节经营主体建设。着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通过乡村特色帮扶产业的延链、补链、强链,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着力推动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产业兴旺之美和自然生态之美实现美美与共。着力打造乡村产业“三品一牌”,加大对脱贫地区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充实强化要素链。更加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与产业帮扶效果挂钩,并探索以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物化资产入股企业或合作社的支持形式。继续用好小额信贷政策,探索更多支持带贫益贫经营主体的信贷政策。更加注重基础设施数字化赋能,从生产、加工、仓储、物流、销售等各环节,加快脱贫地区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现代设施装备网络化建设,加大力度支持脱贫地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产业园区发展。更加注重乡村振兴人力资源支撑,鼓励引导各方面人才参与乡村产业发展,加大定点定向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推广“田教授”“农秀才”等经验做法,培育扎根基层、根植群众的产业能人。

巩固提升利益链。产业帮扶重在群众受益,而群众能否受益的关键是其能否充分融入产业利益链和嵌入产业价值链。产业帮扶方式要注重“农民参与”,政府给予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等经营主体的资金与政策支持应形成与脱贫人口的“责任连带”,确保脱贫人口能真正融入农业产业的生产、经营、销售全过程,实现增能与增收的良性循环。产业帮扶机制要注重“利益共享”,总结推广村干部与能人带头领办、村党员主动参与、村民自愿参与、脱贫人口统筹参与的“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形式,以及“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参与途径,推动乡村特色产业与脱贫人口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产业帮扶效益要注重“持续稳定”,坚持开发式帮扶,努力激发参与内生动力和活力。对有劳动能力的重点帮助他们掌握核心生产技术,通过技术赋能,实现勤劳致富、稳定增收。

筑牢风险防御链。着眼防范市场风险,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行动,建立健全脱贫地区农产品滞销卖难应对机制,增强脱贫地区产业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着眼防范自然风险,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探索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全链条中各环节风险点的保险方案,减少乡村产业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着眼防范技术风险,加大科技服务、技术培训等支持力度,完善科技特派员、科技推广员、产业发展指导员帮扶机制,并通过探索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等举措,夯实基层农技力量。

(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江西省政协副主席)

2021-03-06 谢 茹 1 1 人民政协报 content_2643.html 1 聚焦“四链” 夯实乡村振兴的产业根基 2,64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