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金诚 吕巍
目前,农村的空巢老人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他们的养老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今年两会期间,农工党中央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建议深入研究并解决农村养老难问题。
统计显示,2019年末,全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超2.5亿,其中农村老年人1.3亿,农村老龄化高达22.5%,呈现出“老龄程度更深”“未富先老更快”“困难老人更多”“养老需求更迫切”等特殊性。据预测,2028年,我国农村老年人口比重将突破30%,高于城市11个百分点,提前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农工党中央在提案中指出,虽然近年来我国农村养老服务政策制度不断健全、服务网络更加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保障进一步提升。但与广大农村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期待相比,还存在责任主体不清晰、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等问题,亟须深入研究并解决。
近几年,全国两会期间,养老话题一直受关注度位居前列,养老也成为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里的“热词”。为了寻找合适的途径,解决农民养老问题,我国早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就探索性地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在推行过程中仍遇到种种难题。
为此,农工党中央在提案中建议,探索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地方党委政府高质量发展考评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把建设成效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巩固家庭在农村养老中的基础作用,通过制定乡规民约、评选模范家庭等方式,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的主体责任,充分利用闲置教室、民房等资源,大力发展符合农村实际的社区互助养老,设立农村养老护理员公益性岗位,打造县乡村一体化的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
提案还建议,系统强化养老保障,探索长期护理险向农村延伸,提高农村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的照护保障能力,建立亲属、护理员、志愿者、机构工作人员四位一体的护理人员队伍,探索有效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路径方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形成最大合力。
近日,全国农村养老服务推进会议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国将着力打造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四梁八柱”,争取到2025年基本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形成布局完善、功能互补、统筹衔接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