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朝清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92岁老人被子孙带至农村信用社某营业厅,对其账户进行挂失,取出存款24万元并存入孙女账户被作为“强行啃老”典型案例发布。最高法指出,子女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父母财产权益。
在日常生活中,形形色色的啃老并不鲜见。不论是巨婴啃老,还是海归啃老,抑或是“陪伴式啃老”,当情感关系与利益关系杂糅,啃老就变得模糊起来。在以血缘和伦理为核心的传统家庭观念的驱使下,一些老人即使对“被啃”不满,也采取“家丑不可外扬”的态度。而伴随着法治观念的伸展以及权利意识的觉醒,拒绝“啃老”应成为一种正当的利益诉求。
财富的代际传承没有原罪,老人们心甘情愿地体谅、资助和帮衬晚辈,希望晚辈生活得更好一些,这也是一种人之常情。然而,晚辈不能将“啃老”当成理所当然,更不能对老人们的合法权益进行掠夺和侵占。“强行啃老”本质上是将情感关系彻底利益化,为了“啃老”不择手段,利用老人身体机能的缺失和认知上的缺陷与障碍,窃取、骗取乃至强行索取老人的财物。在情感与利益的天平里,情感变得很轻,变得冷漠、势利,利欲熏心。
每个人都终将老去,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更多保护。当权利与义务失去了平衡,个人主义就会陷入极端功利的误区,对父母乃至祖辈的情感与关爱进行竭泽而渔。对“强行啃老”说不,不仅厘清了道德与法律的边界,也有助于塑造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的精神之“钙”。
谁都有对更好生活的向往和渴望,梦想的实现、欲望的满足不能寄托于啃老上,而是应该通过努力和奋斗去改善生存生态,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拒绝啃老”不仅应该成为一种法律规范,也应该成为年轻人的一种价值追求。而给“强行啃老”戴上“紧箍咒”,不仅是为了保障老人们老有所依,也是对畸形的家庭关系进行纠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