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B版:财经周刊

地方“十四五”规划瞄准新能源

《 人民政协报 》 ( 2021年01月12日   第 06B 版)

  本报记者 李元丽

  

  近日,各地陆续发布的地方版“十四五”规划,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光伏、风电、氢能、新能源汽车均成为“高频词汇”。如,北京市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壮大绿色节能、清洁环保等产业,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同时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海南省在建设清洁能源岛,大力推进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山东省提出要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氢能,拓展外电入鲁通道,稳步推动核电、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完善油气储输网络;陕西省提出加快陕北风光储氢多能融合示范基地建设,高水平建设榆林国家级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和延安综合能源基地;吉林省则明确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氢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

  与此同时,可再生能源的消纳继续成为各省关注的焦点。作为“三北地区”重要省份的黑龙江,明确表示优化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布局,提高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争取建设以该省为起点的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实现500千伏电网市(地)全覆盖、220千伏电网县(市)全覆盖,完善电网网架结构。云南省提出,加快布局绿色智能电网、能源互联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源网荷”一体化建设,促进能源就地消纳,完善能源产供销储体系。

  在业内看来,地方政府对新能源产业的支持,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承诺密切相关。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以风电、光伏为首的可再生能源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主力军,在能源转型期间必将担当大任。他表示,“未来,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只有下限,没有上限。”

  在秦海岩看来,“十四五”时期,要向地方、行业明确传导压力、传导任务,明确地方和重点行业的达峰目标、路线图、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他强调,应将配额制纳入地方政府考核指标,并逐年提高消纳权重。建议参照节能减排指标考核办法,把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指标与节能减排指标进行强挂钩,并纳入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地方应将配额制层层分解到县市级政府。

  “在中央‘3060目标’的背景下,近期出台的地方规划都显示了各地支持新能源发展的热情,将给光伏等新能源发展带来很大的机遇。”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刘译阳认为,未来,地方政府需要进一步科学规划,并通过政策机制的保障以及在新能源并网方面予以支持来推动新能源更好地发展。他表示,地方政府要把一些痛点、难点解决掉,比如光伏用地政策,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是横亘在光伏行业发展面前的重要的拦路虎,也是造成光伏非技术成本比例不断提高的重要因素,建议地方政府对光伏用地政策进行明确,并尽可能降低光伏的土地使用成本。

  随着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发展,同时随着储能成本的下降和氢能产业的发展成熟,未来可再生能源与储能和氢能的融合也成为发展趋势。中国石化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产业发展研究所所长刘潇潇认为,当前,风电、光伏技术的进步已推动了成本的大幅下降,而智慧能源也跨入了实践阶段,为未来更长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中长期来看,随着新能源行业瓶颈的破解,我国将进入新能源大幅替代化石能源阶段,未来将需要可再生能源制氢、储能等技术来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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